中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记者汤一亮)国家邮政局日前正式发布《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按照《办法》,将设立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和省(区、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评定委员会依据《办法》对跨省(区、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进行等级评定。根据《办法》,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由企业规模评定和服务评定两部分组成。规模评定按照企业的业务量、经营收入、自营网络覆盖范围等综合条件分为A型、B型、C型和D型四个等级,A型最大,依次降低。《办法》规定,A型企业年业务量需达4.5亿件以上;年经营收入需达100亿元以上;自营网络需覆盖全国25个以上省(区、市)。
服务评定按照公众服务评价、服务时效、人员素质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等综合条件,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四个等级。五星级最高,依次降低。
五星企业需具备本品牌网络内,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全程时限72小时准时率需在95%以上;工作日8:00至16:00时段内上门揽收时限不超过2小时,完成指定地点的投递时限不超过3小时;全年无休,节假日营业网点、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维持正常运行;百万件快件用户有效申诉需在10件以下等标准。
国家邮政局负责人表示,能够让消费者分清快递服务的层次,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期望值来选择快递服务,做到物有所值。同时,可以促进快递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规模发展,真正做大做强。但经营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的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
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将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快递企业可按照服务品牌申请参加企业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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