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31日)是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公司实现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两个彻底”期限的最后一天。据央视8月31日报道,康菲公司当日发表书面回答,称已完成海洋局的“两个彻底”。而当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引述了权威人士的分析:康菲公司8月31日内实现“两个彻底”的要求“几乎没有可能”。不少网民对康菲公司的最新表态仍存疑问,认为康菲公司仍在敷衍了事。
从事件的发生到现在,康菲公司表现出的漠视引发了网民的不满。不少网民从我国法律漏洞上分析了康菲如此不作为的原因,并进一步指出,对待康菲这类傲慢的外资公司,在法律的“牙齿”不够硬的情况下,行政的牙齿就不能太软,要让像康菲这样的跨国企业在华淘金有一颗“畏惧的心”。
康菲“傲气十足”网民不满
对于康菲公司的最新表态,网民“悠游”打趣道:“你信吗 ? 反正我不信!” 网民“shunlai_bj”也认为,康菲耍滑头,期待海洋局的处理。央视当日的报道也称,康菲给出的答复和海洋局的一些监测数据存在着很多矛盾。
署名“柴安东”的博客批评说,无疑,事故对中国的环境以及养殖、旅游等行业的伤害正在加速扩大。但康菲公司却显得“闲庭信步”,可谓霸气外露、傲气十足!署名“海贝壳儿”的新浪微博也说,康菲的态度冷漠,可见其无视中方利益。中国政府和律师一定要维权,不能纵容。
钻头“钻”出中国法律大漏洞
对于康菲公司为何能这样“镇定自如”,不少网民也对我国相关的法律漏洞提出了质疑,署名“夏天”的微博认为,康菲石油的钻头把渤海钻出十几个大孔,也把中国的法律钻出个大窟窿。
有网民分析说,康菲公司在这次溢油事故中看到的是法律的漏洞。相信这样的大公司,在投资之前应该对包括油田溢油等的风险早有预估。现在污染事件真的发生了,康菲公司仍然有恃无恐,原因就在于人家早对中国的相关法律摸了个门儿清: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最高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这对于康菲公司来说,真的是小菜一碟。法律漏洞导致的监管处罚无力,让人感觉很不给力!
署名“花甲子”的博客也指出,康菲在大面积溢油污染面前,不是采取永久封堵和敢于承担的积极态度,而是采取能瞒则瞒,能拖则拖,能赖则赖的战术。这与我国法律缺少坚牙利齿直接相关。两年前,当BP (英石油公司)在美国墨西哥湾惹下溢油之祸时,美国人捧出一大堆法律,如《石油污染法》、《濒危物种法》、《清洁水法》等,罚得BP无话可说。
还有网民质疑我国对跨国企业的监管缺失。网民“草根论者”说:“有个怪现象,就是很多本来奉公守法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待得久了,就不那么安分守己,什么造假,污染,骗人的事都干得出来,而且傲慢无比。”署名“搁得平不”的新浪微博也说:“康菲固然是一个毫无社会责任感的无良企业,但又是谁从一开始就纵容了康菲的无赖?”
要让跨国企业有颗“畏惧的心”
尽管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上存在漏洞,但是网民认为,对比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我国对待这种傲慢的跨国企业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要让跨国企业在华淘金有一颗“畏惧的心”。
有网民指出,美国治英国石油(B P)有一招值得效仿。墨西哥湾事件之初,BP也是漫不经心、轻描淡写,而当美国总统、副总统强势出击,直接介入索赔后,来自官方、媒体、公众合力夹击,让BP“透不过气来”,只好乖乖低头认错。对待康菲这样不太上路子的公司,法律的牙齿不硬,行政的牙齿就不能太软,你不强硬,它就认为你软弱可欺。政府已到了该出重拳的时候了,该给康菲点颜色瞧瞧。
网民“风烛残念”说:“监管制度缺失,处罚力度不足,让跨国企业在中国淘金时,少了一颗‘畏惧的心’。在不少地方执政、执法人员的眼中,跨国公司意味着税收,意味着就业,意味着‘国际化’,重企业不重人,重经济效益不重社会效益的思维依旧根深蒂固。这种落后的思维方式在很多时候也使得对外资企业的监管变得消极、被动和不了了之。”
(记者 曾德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