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蔡新根 邝琴)因贪图小利,将旧屋提供给卖淫女,从中收取每次3元的床位费。8月23日,廖启如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廖启如1951年出生在农村,老实本分,平日除务农外,还在港北区中里乡自家旧屋糊灵屋、做寿衣等出售赚钱,由于是独家,手艺又好,生意红红火火。今年3月,廖启如认识了卖淫女李某,心态开始扭曲,一心想通过不正当方法发财致富。于是,廖启如与李某商定,他提供自家旧屋卧室给李某,用于其圩日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每次收取3元床位费。
5月18日,李某等人在廖启如旧屋里卖淫嫖娼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至案发廖启如共向李某收取床位费16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