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夏菁)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昨日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徐凡新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徐凡新为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王鑫不再担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李凡为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因工作调动,接受陈吉辞去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施平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伍敏勇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庭长;任命王榕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石文玉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林志雄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免去申平的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免去林伟、陆剑兰、李杰、林欢的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捷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叶爱国为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免去汪幼妹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陈进宝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郑东的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