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门前自设铁柱铁链绊倒摔伤行人赔偿六万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在道路上自设铁柱和铁链的某商家,赔偿被铁链绊倒摔伤的刘先生6万余元。
据介绍,2009年12月,市民刘明(化名)路经某饭店时,被该饭店自行设置的铁柱和铁链绊倒,造成左臂骨折住院治疗,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刘明多次找到该饭店商量赔偿一事,该商家却表示,刘明是自己处理不当导致胳膊摔断,与饭店没有太大关系。
法庭认为,该商家擅自设置铁柱、铁链,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留下安全隐患。其非法设置铁链的过错行为,是导致刘明摔伤的主要原因,因此该商家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处该商家赔偿刘明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6万余元。贝 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