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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米状告厦门一旅馆擅用其作品装修 索赔25万元

来源:台海网
2011年09月01日06:39

  台海网9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思法)随着《向左走,向右走》、《地下铁》等作品被改编成电视、电影作品,台湾漫画家几米在内地越来越红。名气大了,烦心事也多了,例如,不少人随意“借用”他的作品,就让几米很头疼,为此他无奈频频打起侵权官司。

  昨日,几米状告厦门一家旅馆的官司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开庭。几米状告这家旅馆在装潢布局上擅自以他作品的风格为主线,还非法使用了他的多幅作品。几米请求法院判令旅馆立即停止侵权,支付赔偿金25万元,同时在侵权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

  要求旅馆赔偿加道歉

  昨日,思明区法院举行了第四期 “公众开放日”活动。除了举办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图文展和涉案假冒产品展示外,该院还组织参加开放日活动的嘉宾观摩了几米案件的庭审。原、被告均指派各自委任律师到庭。

  几米本名廖福彬,几米称,他是《森林里的秘密》、《照相本子》、《地下铁》、《森林唱游》等绘画本的著作权人,这些出版作品都经相关出版社出版发行。而这些作品在中国乃至世界其他地方都有一定的影响。

  几米指出,涉案旅馆未经他同意,就利用他在读者心目中的影响,在其经营的旅馆的装潢布局上,擅自以他作品的风格为主线,非法使用了他的多幅作品,并在其网站上极力做宣传,侵害了他的权益。

  几米的律师表示,曾致函到该旅馆,但旅馆未予理会。鉴于旅馆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旅馆立即停止侵权,支付赔偿金25万元,同时在侵权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

  打印旅馆宣传资料为证

  庭审中,几米方面提供的证据中,有一份从携程网上下载打印的 “厦门某景点某旅馆”的宣传资料,上面有几米的作品,并进行了公证。

  旅馆辩称,几米方面起诉的被告主体错误,该公证书上的旅馆,未必就是该旅馆。此外,旅馆方面还辩称,几米的绘画本是否具有较高影响力,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而且其影响力也与本案无关。

  此外,旅馆也未使用几米的绘画作品进行装潢。即使侵权存在,几米所诉求的金额也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旅馆方面也提供了一份公证书,上面载明了“思明区某旅馆现有 (8月12日)装修装饰未利用"几米"漫画任何图案”。

  昨日,法院未当庭判决。双方都同意庭外调解。已打了几十起维权官司

  昨日,几米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缪林凤律师接受了导报记者采访。她透露,这几年几米的作品屡屡遭遇侵权,问题很严重。不过,相比之下,福建会好一些,这次是第一次发现被侵权。

  缪律师说,这家旅馆的侵权行为是几米的朋友来厦门时发现的,他们看到这家旅馆的外墙有“几米”漫画图案,就告诉几米。后来他们在携程网查到这家旅馆的相关宣传材料,并作公证取证。

  缪律师还透露,作为几米的代理律师,她这几年打了几十起的几米作品侵权官司,特别是深圳现象更突出。而她也曾给不少企业发出律师信先行交涉,但都收效甚微,直到被起诉对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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