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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商快递“钻戒”未保价丢失很烦恼 遭遇索赔难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余锋 王世杰
2011年09月01日11:24
  广西新闻网记者 余锋 王世杰

  百色一客商委托一家快递公司快递两枚价值1.7万多元的“钻戒”到扶绥,岂料货物到了南宁的中转站后,却被快递公司告知“已丢失”;南宁新和平商场一家店主由某快运公司发运一批服装到河池市金城江区,谁知货物在途中丢失……最近,本报接到多起类似案例的读者投诉。因未对货物保价,当事双方就赔偿事宜至今协商未果。

  快递或托运物品丢失问题屡屡发生的原因中,不乏有些公司的老板或员工素质较差,利用货主不保价(保值)的漏洞,故意“弄丢”或调包货物,据为己有,因此消费者应如何索赔的问题变得更为重要。顾客该如何规避货物丢失的风险和维护自身利益呢?

  快递“钻戒”未保价

  半路丢失很烦恼

  这些天,在百色市开公司的汪先生和嫂子梁女士等人一直很焦虑,因为几天前委托圆通速递公司快递两枚总价值为1.7万多元的“钻戒”到扶绥县的客户,被告知半路“已丢失”。

  “填写快递单时,我们为了保密,只写货品名是‘工艺品’,也没有保价。”8月29日上午,汪先生说,这件运单号为D021032328的货品,自8月25日中午在百色市圆通速递公司网点揽收扫描后,他和嫂子等人便等着反馈。直到8月28日上午,他们还没接到扶绥那边收件人梁先生的反馈,于是汪先生便致电圆通速递总部的客服电话查单。客服称,货物于8月26日凌晨运抵南宁,并且给了他南宁网点中转部负责人的手机号。随后,汪先生与该负责人联系,被告知只查询货物送到南宁后就不见任何记录,丢失了。汪先生问对方怎么办,对方回复称“你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根据汪先生提供的快递运单号,8月29日上午和下午,记者多次登录圆通速递网站查询快件流程,发现最后的记录显示8月26日凌晨2时44分30秒,在该速递公司南宁网点下车扫描和装件入包扫描后,再无更新流程记录显示。那么,这件快件到底去了哪里呢?

  8月29日,圆通速递南宁分公司中转部负责人回复记者称,可能错将这件快件发往了玉林方向,但目前还没有找到货物。该负责人称,他们在查询过程中,曾多次询问汪先生这件快件里的“工艺品”到底是什么东西,汪先生一直回答得比较含糊,没说是“钻戒”。而据汪先生称,8月29日上午,他曾接到圆通速递的反馈,说是在北流市找到了一个外包装与编号D021032328快件很相似的快件,但是打开一看,里边却是户口簿。

  至此,该快件到底是丢失还是被调包,目前圆通速递公司方面还没给汪先生一个最终答案。该公司南宁分公司中转部一负责人称,中转部作业区里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也许可以通过这个途径查看当时转运过程中哪里出了纰漏,但这个货名为“工艺品”的快件体积很小,“有可能被大件货物挡住,看不见”。

  目前,汪先生仍在与圆通速递公司在协商赔偿等问题。问及汪先生既然是委托快递价值1.7万多元的“钻戒”,为何当初没进行保价,汪称因为公司资金要周转,舍不得出保价费。“以前也常通过这种方式快递给外地客户的,从来没有丢失过,没想到这次被弄丢了”。

  类似的案例屡屡发生。

  今年5月18日,南宁新和平商场一家店主谢女士由某快运公司发运一批服装给金城江的张先生,收货方付运费,不料货物在途中丢失,因未保价,赔偿事宜至今协商未果。

  快递货物屡丢失

  原因到底出在哪

  采访中,一些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造成客户货物丢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司出了“内鬼”。

  据了解,去年5月,南宁市民罗先生通过南宁的“圆通速递”托运一部手机,包裹送达后发现“此手机非彼手机”。让调包者想不到的是,罗先生的这部手机安装了“移动跟踪功能”系统。通过这个系统,罗先生联系到可疑人,并设法将对方“钓”了出来可疑人原来是速递公司的司机韦某。6月7日,在罗先生与当事速递公司的两名负责人面前,韦某承认了自己的调包行为。速递公司准备对韦某进行处理时,韦某下车逃跑,结果被追上抓获。随后,民警将韦某带走(本报2010年6月8日曾作报道)。

  “速递货物中间环节较多、较复杂,很难说哪个环节更容易出现问题。如果说个别人员不遵纪守法,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问题,反之,每个环节都可能非常稳妥。”南宁市一家快递公司陈总表示,快递过程中,有的环节处于可监控范围之外,一旦在这些环节出了问题,追查起来也比较难。因此,作为快递公司,一定要在各个环节把好关,处处留心,争取不出任何意外,确保客户的包裹完好送达。“在速递过程中出了问题,进行责任认定是关键。”陈总说,有时找不到责任人,当事公司只好与客户协商解决问题。

  也有一些受访的速递公司从业人员认为,速递公司为客户托运货物,这些货物中有的又要找航空公司或其他运输公司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一旦货物出现了问题,在责任难以认定的情况时,只好报警交由警方处理。

  保价与否有顾虑

  若不保价索赔难

  货物如果丢失或被调包,消费者应该如何索赔?据了解,按照《邮政法》的规定,不论邮寄、快递的物品实际价值是多少,如不保价,一旦丢失只能按运费的3倍赔付。

  记者在随即采访的10名市民和朋友中,有的人表示从来不保价,有的说对价值1000元以下的货物快递托运时,通常不保价,“如果是价值1万元以上的,那就不能心存侥幸了,该保价还的得保价”。

  一些市民为了对物品的真实状况、价值进行“保密”,心存侥幸,不愿对物品进行保价。还有很多消费者对于保价费,有着很多顾虑:“一般包装上会写明保价的资费,资费越高,说明东西越值钱,这样不就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机会吗?”

  南宁一家物流公司负责人潘先生建议,在快递过程中经常会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某些因素的影响,造成物品的丢失或者损坏,所以消费者应该对自己邮寄的物品进行保价。他称,一般物流公司对顾客的保价物品会相对重视。

  广西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律师认为,目前快递服务纠纷集中在派件拖延、运输物品损坏、丢失或调包上,并且很多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在于,我国现行《邮政法》对于未保价物品规定,如果丢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资费的3倍。所以若不保价,以后索赔会出现很多困难。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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