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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婚姻期间房产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税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9月01日15:10
  新华网快讯: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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