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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今起正式实施 税改配套措施需同步发力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01日14:35
  导读:个税法今天起实施,调节分配,税务制改革仍需再努力,9月1号1点经济之声聚焦:税制改革如何让百姓和企业得到更多实惠,增值税、消费税有没有可能进行改革,如何改革?

  中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意味着我国将有6000万左右的工薪阶层暂时告别个税。新税法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原则,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城市夹心层的“被剥夺感”。

  专家建议下一步应当继续推进实现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征收体制改革目标,完善税收制度,也应当认真考虑取消增值税以及税率极高、税上加税的消费税,让百姓和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刚对此作出评论。

  新个税法今天开始实施,大家在叫好之余,很多人也不免有些惆怅。有人说,“今天起,我幸运成为的不用交税的一员,但是我真的高兴不起来,工资太低,没法活呀。”也有人说,“个税起征点调到3500元了,我想做个纳税人。”这是不是反映出工资收入偏低的情况?

  孙刚:这种表达让我想起了作家钱钟书的小说《围城》,一部分人想进来,一部分想出去。现在有6000万人不用纳税,群众为之叫好,但是还有广大不纳税的人群希望纳税,因为纳税意味着他们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这次个税调整只是解决了已经纳税的这部分人群里收入较低的部分人,把他们免除了纳税义务,但是对于那些原来就不纳税的庞大群体,他们希望提高收入。税收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还是有限的,恐怕还要采取其他的一些政策手段,来配套的运用。

  我们很多东西不能完全靠税收,一些基本收入还是要靠工资,怎么使工资每年有所增长的机制建立起来,这是非常必要的。随着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的机制显得更为必要,其次还可以有一些财政支出方面的手段,这样才能使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才能起到比较显著的变化。

  有经济学家建议,下一步应当继续推进实现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征收体制改革目标,完善税收制度,也应当认真考虑取消增值税以及税率极高、税上加税的消费税,孙刚并不同意此种观点。

  孙刚:增值税是我国当家税种,我国大概有30%财政收入都来自增值税,要取消增值税影响面波及太大,恐怕谁也承受不了,而消费税并不是对所有商品收税,只对部分高档、奢侈或者对环境有污染产品,烟、酒、珠宝、收拾、游艇、高档手表、汽油、汽车等等,影响面对老百姓的生活用品基本上不涉及。我理解,这些专家的基本用意是增值税对基本生活用品,粮食、食用油、肉、蛋、奶,对这些产品的增值税,能不能降低一些,这种想法我个人认为是合理。

  但未来增值税或消费税有可能改革,做一些局部调整,降低一些跟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的这些产品税率,特别是今年温家宝总理要求物价上涨幅度能不能再降的更大一些,应该从这方面入手,对缓解物价不断上涨还是有帮助的。

  也有媒体评论认为,进一步减轻普通工薪阶层的负担,其实不仅仅是税收制度改革,还需要公共财政有更多担当。除此之外,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力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孙纲对此表示赞同。

  孙刚: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光靠税收比较有限,需要方方面面政策配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服务内容和力度,以及其他财政政策以外的政策非常重要。如果能够把就业工作做好,老百姓才能有收入,对收入分配差距意义深远。其他方面,还要促进一些企业进一步增长,因为现在很多企业经营困难,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意味着保留住这些企业职工的相关利益。

  按照国家的一些设想和部署,有些改革目前正在酝酿,或者正在准备部署试点,部分营业税要改为增值税,资源税改革,环境税设计等,还有一些消费税的调整,在近期内,可能国家在税收方面打算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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