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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男子20多刀杀女友 死者母亲血书跪求判极刑

来源:云南网
2011年09月02日07:29

  

小玲的母亲手举血书,要求严惩凶手。
小玲的母亲手举血书,要求严惩凶手。


勒死前女友还连捅20多刀死者 母亲写血书跪求法官判吴波死刑

  昆明男子吴波将前女友小玲(化名)勒死后,还残忍地在女友的脸上、颈部、胸部、腹部、大腿等部位连捅20多刀。事后,吴波因杀人手段残忍被称为“昆明版李昌奎”。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波故意杀人案。庭审期间,小玲的母亲放弃所有民事赔偿,跪在法庭上请求法院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庭审结束后,又高举血书,要求法官为民做主,为民除害,严惩凶手。

  杀人手段一

  用围巾勒死前女友

  记者旁听得知,吴波是昆明人,今年25岁。小玲是重庆人,跟随父母来到昆明居住,曾是吴波的女朋友,被吴波杀害时年仅21岁。

  去年10月8日下午6点30分,吴波打电话约小玲到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附近谈分手的事。在吴波的再三请求下,小玲答应了吴波的请求,下班后前去赴约。

  当晚8点左右,这对昔日的恋人在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7号楼下聊天,处理两人的感情纠纷。之后,在吴波的建议下,两人沿着7号教学楼上到4楼天台。在天台上吃了些东西,吴波喝下一些啤酒和白酒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小玲告诉吴波,其父母反对他们谈恋爱,吴波问小玲是不是听父母的话不与他交往了?小玲回答“是的”。

  吴波听后立即和小玲吵起来,还问小玲:“你相不相信我勒死你?”小玲半开玩笑地回答:“那你就勒死我吧!”吴波顺手用小玲脖子上的围巾勒住她的脖子,双手用力拉。几分钟后,小玲停止了挣扎。吴波的双手酸了,便停止了用力。但他担心小玲还会活过来,又将勒住小玲脖子的围巾再紧紧地打上两个死结。

  杀人手段二

  连捅女友20多刀

  小玲不能动弹了,吴波稍作平静后,将手放在小玲的鼻孔前试了试,发现她已经停止了呼吸。

  随后,吴波把小玲抱到墙脚下,用雨伞将她遮起来。吴波担心小玲没有死,又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在小玲的脸、颈、胸、腹、大腿等部位连捅20多刀,致使小玲的心、肝等器官被捅破,惨死在吴波手里。

  杀人后行踪

  两次去洗桑拿

  还想赖账

  吴波确定小玲死后,将她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挎包、钱包等物品带走。然后到一家洗浴中心去洗桑拿,还用小玲的银行卡刷卡消费了50元。

  第二天凌晨,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保安巡逻时,发现了小玲的尸体,随后打电话报警。

  经小玲母亲辨认,确认死者是自己唯一的女儿,当即,这位妈妈昏倒在女儿尸体旁边。随后,吴波被警方列为重要嫌疑人通缉。

  案发后第三天,吴波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到昆明马街一座寺庙烧香,烧完香后,他曾经想过割腕自杀,却又下不了手。

  吴波又坐车从马街到昆明北市区洗桑拿。洗完澡后没钱付账,与洗浴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工作人员便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对其进行询问,才发现他是杀死小玲的重大嫌疑人。

  警方对吴波展开审讯,他交代了杀死小玲的上述经过。随后,他被公诉到昆明中院。

  法庭上表现

  吴波无悔罪表现没道歉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波犯故意杀人罪。

  当公诉人和法官询问吴波作案经过时,他极不配合,态度极为恶劣,不愿过多谈及案发经过。

  公诉人问被告人作案经过时,他爱理不答,或者答非所问。公诉人问他当天和小玲谈了什么话,他的回答是:“一般的内容”、“很普通的内容。”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小玲的母亲情绪十分激动,一直在哭。吴波则很平静,毫无悔罪表现,显得很冷漠。面对悲痛欲绝的死者母亲,吴波并未表示任何歉意。

  公诉人意见

  吴波不能适用缓刑

  公诉人认为,吴波先是用围巾将小玲勒死,其作案手段已够残忍了。小玲被勒死后,吴波还担心小玲会活过来,又将勒住小玲脖子的围巾打上两道死结。之后又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刀连捅小玲20多刀。为了杀死小玲,吴波用了两种方式,其犯罪性质极为严重,手段极为残忍,情节极为严重。

  公诉人还说,吴波作案地点选择在大学校园里,社会危害程度极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其卑劣行径令人发指。因此,请求法庭判处吴波极刑,不能适用缓刑。

  辩护律师说

  不要判吴波极刑

  吴波的辩护律师在作辩护意见之前,首先对死者亲属表示同情,同时认为吴波所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给死者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但鉴于吴波涉世不深、在作案时喝了酒、他以前没有前科、被抓获后认罪态度较好、本案是一起因恋爱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的刑事案件等情节,请求法院对吴波减轻处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要判他极刑。

  一名公诉人当即反驳:喝了酒作案不在酌定减轻处罚的范畴;虽然吴波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但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程度极大,有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并非减轻处罚的条件。吴波作案后,自始至终没有投案自首情节,在法庭上也是一副藐视法律的样子,毫无悔罪表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恋爱婚姻家庭关系而引发刑事案件的宽严相济的原则,但是,吴波一案不在此范畴。因此,应判处吴波死刑,再说一遍“不能适用缓刑”。

  另一名公诉人补充说,吴波和小玲早在案发前1个月就分手了,已经不存在恋爱关系,不在最高人民法院宽严相济的范围之内;去年10月8日晚,吴波和小玲还发生了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吴波还要将小玲勒死,并刺杀20多刀,可见他是非要置小玲于死地,其手段极其残忍,良心已泯灭,显然不在宽严相济范畴之内。

  庭外一场景

  死者母亲跪求杀人偿命

  整个庭审中,小玲的母亲陈女士一直在哭。被告的辩护律师提出:他们有新证据提交,吴波的家属代为拿出25万元,这笔赔偿给受害人家属,而且钱已经打到昆明中院的账户上。

  辩护律师刚提出赔偿的诚意,小玲的妈妈立即从原告席上站起来,这位妈妈的举动让所有旁听群众傻眼:“我不要赔偿,不要他们一分钱,我现在就撤回民事赔偿请求,唯一请求就是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赔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换回我女儿的生命,只要杀人偿命。”

  随即,陈女士跪在法庭上,请求法庭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据了解,小玲的同学、老师、同事、朋友等人也向检察院、法院写“情况说明”,要求严惩吴波。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交审判委会讨论后才能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陈女士含泪高举一封血书:“李昌奎死了,吴波不死,天理不容!各位青天大法官,请为民做主,还我及女儿一个公道!严惩凶手!!!为民除害,给社会一个安宁!”

  陈女士说:“我头天晚上(8月31日),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拿出一张纸,写血书给法官大人,要求法官大人判凶手死刑,立即执行。”

  随后,陈女士请她的律师将这封血书转交给法官。(记者 柏立诚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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