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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高调实名举报是自我保护 借舆论免遭报复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2011年09月02日09:12
8月31日,公安县曝出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书记邹元享实名举报县长周昌俊,称县长插手土地出让。

  专家:高调实名举报是种自我保护

  8月31日,公安县曝出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书记邹元享实名举报县长周昌俊,称县长插手土地出让。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认为,“举报人实名举报,将内容公之于众,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其实也是一种被迫的自我保护,举报人希望借助舆论的力量避免被报复。 ”

  湖北公安县国土官员实名举报县长插手土地出让

  公安县是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的一个小城,三国时因刘备在此扎寨,是三国时期一处重要战场而闻名。而今,公安县这个原本并不出名的小县城因为纪委干部自杀、县长被实名举报,而成为热门词汇,再度被人们所熟知。

  8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县纪检委干部谢业新被发现死在了办公室里,警方认定为自杀,并称死者身中的前10刀为试探性自杀,而引起网友质疑。

  8月31日,公安县再次曝出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书记邹元享实名举报县长周昌俊一事,邹元享称县长插手土地出让。公安县政府随后发布公告称,县人民政府正在配合进一步调查。

  记者了解到,邹元享的举报并非第一次,因为他举报县国土局对“伟星丽园”小区用地搞假招拍挂程序,湖北省公安县土地交易中心原主任陶开平被查处。

  而邹元享认为,在这起小区土地出让案件中,公安县县长周昌俊难辞其咎。 7月18日,邹元享再次实名举报县长插手土地出让。按他估算,此次土地出让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超过1亿元。

  针对网上报道国土局官员实名举报县长一事,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于8月31日晚间发出公告:县政府正积极配合调查此事。

  公安县政府在公告中称:“8月31日,网上传言公安县国土局官员实名举报县长插手土地出让一事,此前,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举报,已经展开调查。县人民政府正在配合进一步调查。 ”

  记者试图联系举报人邹元享,但得知邹元享已“被请假”,而此前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他曾表示“举报县长完全是出于正义”。

  而在回答举报会不会影响自己前途时,邹元享说:“想过,我已经作了丢饭碗的打算。只要我举报的案件能彻底查清,丢工作也无所谓了。 ”

  相关案例

  重庆:人大代表实名举报后办公室被烧

  2011年1月8日,是重庆市“两会”开幕第一天,重庆市人大代表、同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原董事长张明渝在国内知名论坛“天涯社区”发帖,实名举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翁振杰受贿涉黑。

  2011年1月11日,举报帖发出后第四天,张明渝在重庆“两会”分组讨论会上当众向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提出举报,并在会后递交了书面举报材料。 12日晚,张明渝的办公室被烧毁,一天后,他发现有人伺机销毁同创集团2008年之前的所有财务资料。

  湖南:城管局副局长实名举报市长夫妇

  2011年8月8日11时30分,张家界市城管局副局长龚厚钦在张家界公众论坛上发表题为 《步入地雷阵,无惧无悔! 》的网帖。

  该帖直指张家界市市长夫妇“染指”张家界重大工程项目,并称,张家界重建长11.2公里的永定路、崇文路、迎宾路、子午路耗资6亿多元,是同期省内其他地市的3倍,但工程竣工不到一年便出现质量问题。更为劲爆的是,帖子称在市长夫人的帮助下,长沙顺天建设集团在张家界多项工程中中标,工程总造价达数十亿。

  专家说法

  借助舆论的力量避免被报复

  专家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 喻国明

  从重庆人大代表实名举报,再到湖南城管局副局长举报市长,很多人高调选择了“从下至上的监督”,而每一次的实名举报,在网络上都会很快成为舆论焦点。“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举报和监督是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权利,同样,如果是虚假的举报,举报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如此评价如今流行的“实名举报”现象。

  对于人们热衷于实名公开举报,喻国明分析,“第一是举报人想让举报的内容真正公之于众,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其实也是一种被迫的自我保护,举报人希望借助舆论的力量避免被报复。 ”

  “其次,举报人想用自己的举报,为大家做一个示范和带头,希望更多的知情者能参与进来,真正让被举报者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但实名举报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发挥好作用的基础是举报的内容真实,证据确凿,而不是肆意诽谤。 ”喻国明说。

  虚假举报可构成诬告陷害罪

  专家支持: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律师精英网特邀顾问律师 尹富强

  记者了解到,在实名举报的过程中,因举报人有时并非掌握真实线索,使得举报内容是否全部属实存疑,但这种敢用实名的举报方式引起了公众高度关注和热议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这样举报是否游走在法律边缘?对虚假举报,法律层面又有怎样的规定和惩罚?

  对此,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律师精英网特邀顾问律师尹富强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名举报并非游走于法律边缘,举报人之所以会选择实名公开举报,更多担心的是“官官相护”,可能考虑到只有把举报的内容公之于众,才能让被举报人处在阳光下被查处,同时也让举报人处在阳光下的关照之中,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避免打击报复。

  尹富强坦言,高调的实名举报显示出,公众解决问题对媒体有依赖性。“有些举报不排除利益斗争的结果,但举报同时是监督权行使的重要方式之一,应当给予支持。 ”尹富强说。“如果举报有假,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在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尹富强表示,对虚假举报的行为是有严格法律制约的。

  特派上海记者 陈志强 特派北京记者 康宇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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