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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支招房产证加名:加名不如公证 方便又省时

来源:山东商报
2011年09月02日10:16
我省之前从未下发征税通知
房产证加名免税
我省之前从未下发征税通知

  财政部、国税总局:夫妻一方房屋

  变更为共有,免契税

  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于8月31日起执行。 这一政策的出台也使得近日备受关注的“房产证加名税”讨论终于尘埃落定。

  A

  及时明确政策非常必要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这一政策的明确是比较及时的,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和老百姓关系密切,近一段时间,一些地税部门在执行房屋权属变更政策时也有不同的理解,需要尽快统一。”

  B

  税法应该与新的司法解释相衔接

  近一段时间,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部分条款涉及夫妻双方的房屋权属分配,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次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这次司法解释出台后,一些老百姓关注如何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相关契税政策也引发很多讨论,讨论的焦点是“房产证加名税”究竟该不该征,是否合理。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引发了新情况,税法应该与新的司法解释及时衔接,这一政策的明确及时回应了老百姓的关切,这也是政策制定的出发点。”

  刘剑文指出,这一次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的契税政策定为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基于某些特殊考虑,有期限,契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财政部规定的项目属于减征或免征契税的范围。 据新华社电

  房产证

  加名

  与新闻赛跑

  D

  I Yi Fan Ying

  第一反应

  房产证加名我省没征过税

  只需办理共有权证即可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陈川)昨日,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记者致电山东地税12366服务热线获悉,山东省内从未下发过相关征税通知。另据省城一房产中介经纪人张磊介绍,夫妻一方房屋变更为共有从未征契税,只需办理一个共有权证即可。

  记者从山东地税12366服务热线了解到,目前尚未接到关于房产证加名如何征契税的通知,按照正常的加名方式,主要分为赠予和买卖两种,“夫妻婚后房产证加名,这种情况,以往政策未涉及到。”

  据省城21世纪不动产资深经纪人张磊介绍,夫妻办理房产证加名,只需办理共有权证即可,税务部门从未征过契税。“夫妻一方办理房产证加名并非将名字加入房产证那么简单,因为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个名字,所以需要办理两张证,夫妻双方均持有一张,跟结婚证一样。”

  热点回应

  已经征的税能退吗?

  专家:退税很正常

  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免征契税出台后,不少网民表示支持,“这就是一个本不应该征的税”。网友“竹韵听秋”说,这是个好消息……别让相爱的人伤不起……。网友“肖锋”则调侃称,“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干涉下,丈母娘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过在一片支持声中,也有网友提出,已经征的税怎么办?能退还吗?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退税很正常。叶青表示,“房产证加名税”是契税,本来就不应该征税。因为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本报综合整理

  知多点儿

  何为契税

  所谓“房产证加名税”,实质上就是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均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同时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至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这一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契税已1600“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契税是个新鲜词儿,不过契税的历史却异常悠久,属于中国土生土长的特有税种。

  我国契税最早出现于东晋时期,名为“估税”,其与现今的契税并无实质不同。当双方买卖田宅、奴婢、牛马时,只要立有契据,均需缴纳税款。如此算来,契税已有超过1600年的历史。

  新闻背景

  净身出户担忧

  引发房产加名热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老子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8月13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婚姻法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了解释,消息一传出,反弹较大的是女性。

  婚姻法新解释蕴含的“谁出资谁受益”房产“AA制”原则,让夫妻房产产权归属顿起波澜,引发房产加名热。

  在上海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里人声鼎沸,前来办理各种手续的人络绎不绝。记者发现,咨询台上“房地产变更登记”告知单已经被取阅一空。白领张小姐告诉记者:“结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才是王道,不然女性没有保障。”张小姐说,她有一个闺密前段时间刚离婚,男方家虽然有三套房子,但都在公婆名下,离婚后闺密净身出户,没有分到一分钱财产,日子过得很凄凉。

  各地动态

  南京率先对房产

  加名征3%契税

  据报道,南京于8月23日率先要求对进行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3%契税。当日,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确实从今天开始征收。”他解释说,夫妻婚后要对婚前房产加名,这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此事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除南京外,包括成都、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对婚前房加名征收高达3%左右的契税。本专题除署名外综合《现代快报》、《武汉晨报》、《新快报》

  新闻评论

  “加名不征税”是对

  社会焦虑的抚慰

  人们对房产加名征税一直充满质疑。在多数人看来,家庭内部的产权转移并不是真正的交易,而是一种情感的变相体现;而商业当中的交易原则也不能无限度地使用于家庭,否则将造成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疏远和金钱化。当然,人们对加名征税的敏感还来自一种综合的社会焦虑。其中包括住房的焦虑、婚姻的焦虑、加税的焦虑。

  毫不夸张地说,房子影响了人们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房子不仅是家庭的外壳,更成了身价的证明和安全感的来源。当房价成为社会压力时,人们就会产生焦虑。这种焦虑促生了加名的需求。

  如果婚姻是稳定的,人们也许会把《婚姻法解释三》当成是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东西,该怎么生活还怎么生活,可现实是,不少人已经选择“宁愿坐在宝马里面哭,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人们已经感受到了物质对爱情婚姻的影响。在强调物质生活的市场经济中,爱情如何保持纯度,婚姻如何保持热度,显然是多数人都在操心的问题。此外,人们质疑加名征税与税负也有关联。面对越来越多的集房奴、车奴、卡奴、孩奴于一体的都市年轻人,如果因加名而再掏数万元,显然会不堪重负。这种焦虑,难免会影响到人们对于加名征税的看法。

  客观地说,加名征税的确有讨论的空间,也存在一定的逻辑性。如果加名不征税,可能导致一些人通过婚姻的方式实现房产的转移。但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有其现实背景,也需要观察其现实的适用性,当社会呈现出普遍的焦虑状态时,不如以一种宽松的表态抚慰社会的这种焦虑。毕竟,相对税收而言,社会的和谐更为根本,收税的目的不过是为促进社会完善。

  即使这些隐藏在社会深层的焦虑,不是房产加名不征税的表态可以完全消除的,但这种带有制度性的表态至少体现出了它的针对性:在面对公众焦虑时,公众利益是第一位的;任何政策都不应该加重公众的焦虑,而是应该缓解公众的焦虑。

  乾羽 南京 高校教师

  网友支招

  加名不如公证

  有没有其他方式,既不用房产证加名又可以保护夫妻另一方权益?很多民间的智慧达人,针对这一话题展开了头脑风暴。有网友认为,房产证加名未必是最好的方式,其实完全可以去公证处或请律师,做一个房产公证。这样一来既可以省去加名的麻烦(据说要跑三个部门),而且还能省下一大笔加名税,只花一两百元公证费就了事,何乐而不为呢?

(责任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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