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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诽谤派出所长嫖娼 借此施压帮其找“女友”

2011年09月02日14:52

   来源:济南时报

  “我要举报,姚家派出所所长嫖娼,还拐卖妇女!”2011年下半年,男子张某多次拨打110、12345热线,实名举报姚家派出所所长“在外嫖娼”、“拐卖妇女”,并称自己有确凿证据。经调查,张某举报的内容全是自己编造的,而他诽谤民警的目的竟然是想借此给警方施压,从而帮助其寻找“女友”。

  找“女友”被拒让民警帮找人

  张某今年38岁,2009年7月,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同在济南打工的女子小敏。因对小敏不熟悉,张某的朋友并不知道她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14岁的儿子。2010年下半年,张某在姚家庄某餐馆再次请小敏吃饭,但当小敏前来赴约时,却带着一个年轻男子前来。一时性急的张某误以为该男子是小敏的新男友,小敏向他解释说男子是自己14岁的儿子,但张某不信,最终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小敏明确地告诉张某自己已经结婚,但张某并不死心,他接连拨打小敏的电话。无奈,小敏只好从此拒接他的电话。因两人最后一次吃饭是在姚家庄,联系不上小敏后,张某便拨打姚家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请其帮忙找到小敏。

  诽谤所长借此给警方施压

  因知道张某有小敏的电话号码,且小敏不存在诈骗等违法行为,出于维护居民隐私的目的,在不能确定张某身份的情况下,民警表示无法帮其寻找小敏。见民警不帮自己找“女友”,张某便开始了对警方的骚扰。2010年底至今,他每隔一两天便会向姚家派出所打一次电话,每次电话都要打上一两个小时,到后来,电话的内容也从寻人变成了无端谩骂。

  2011年6月18日,张某变本加厉,拨打110举报姚家派出所所长有嫖娼行为,并谎称自己有确凿证据。之后,他又多次拨打12345热线,实名举报姚家派出所所长“在派出所对门宾馆嫖娼、拐卖妇女”。

  “所长呢,给我出来。”8月31日中午,张某还来到姚家派出所,吵着要找所长,并称该所长有嫖娼、拐卖妇女等行为。正当他揪住该所长的衣领,欲挥拳打去时,被现场民警制服。因张某的举报内容涉及姚家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历下公安分局马上启动了民警维权机制,抽调了分局治安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在询问中,张某承认,举报内容都是他自己捏造出来的,他和姚家派出所所长并不认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给警方施压,让其帮助自己寻找“女友”。目前,张某已因涉嫌诽谤被行政拘留。

  (见习记者赵云龙 记者殷玉国)

(责任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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