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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手术室起火患者身亡事件追责 副院长被免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9月04日03:05
  “医护撤离 全麻病人身亡”追踪

  据新华社电 8月24日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发生火灾,致病人死亡。记者2日晚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陈爱东被免职,医院院长方勇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未搬病人因呼吸机正常

  上海市卫生局介绍,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和多方调查,8月24日19时30分许,死者朱某因车祸被送入外科大楼3楼1号手术室接受全麻下肢截除手术。手术室内共六名医护人员,包括两名手术医生、两名麻醉医生、两名护士。

  手术后期,一名麻醉医生、一名护士离开手术室进行患者手术情况录入。21时45分许,另一名护士发现隔壁2号手术室空气净化器起火,即取灭火器扑救,无果,赶到2楼用座机报告医院总机室。同时火势蔓延至1号手术室,另一名麻醉医生离开1号手术室呼救并告知同事用手机报警,因烟雾很大无法返回手术室。两名手术医生继续缝合伤口,后因照明断电,烟雾浓重,在查明呼吸机工作正常(一般呼吸机停电后可自主工作半小时左右)而手术床在停电状态下无法搬动的情况下,只得撤离现场寻求救援。

  经医学专家论证,此时如紧急搬离病人,去除呼吸机,采用简易呼吸器,即“捏皮球”方式辅助病人呼吸,手术室大量有毒气体势必进入病人体内,会导致严重后果。

  患者呼吸管断口呈熔状

  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21时56分接警,首批消防力量5分种内赶到现场。消防队员进入3楼1号手术室发现被困患者时,其呼吸软管已脱落(事后发现其断口呈熔融状),经院方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外科大楼3楼2号手术室内北墙上方通电工作中的挂壁式空气净化器故障所致。

  经法医尸检,患者死因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院长被行政警告

  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部门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经调查认为,火灾根源在于医院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手术室等特殊区域应急预案缺失。为此,已免去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陈爱东的职务,给予医院院长方勇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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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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