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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退役士兵可获免费技能培训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04日11:24
  中广网南昌9月4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刘政 谢宗博 江西丽)记者日前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今年省安排资金让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据了解,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具体为2010年冬季及以后正常退出现役之内自主就业的城乡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

  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将以中等职业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辅。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省财政将根据各地退役士兵参加培训的人数、教育培训工作绩效、地方财力等因素予以专项补助,并向经济欠发达、兵员较多地区倾斜。江西省将采取两种教育培训的方式,一是由指定的教育机构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二是自行报考参加高等学历教育。

  对于指定教育机构培训开展培训的, 承训机构开班后一个月内可向生源地设区市民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财政部门将按审核确认结果预拨60%资金。年终相关部门将进行考核,在校学员操行优良率、学员教育培训结束后双证获取率及就业率(含自主创业率)未达到90%的,剩余40%教育培训经费将根据考评情况作相应扣减。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的,还将取消教育机构的承训资格。

  对于自行报考参加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学员,其教育培训补助将按照中等学历教育的标准和年限,采取报账的方式按学年分段补助,学院开学后,凭本人申请、入学通知书副本及学校收费凭据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报支本学年60%的教育培训费,学年结束后,凭成绩报告单领取本学年教育培训费余款。

  生活补助费将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由退役士兵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根据实际参训对象和时间及时发放到个人。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退役士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还可享受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补助和相应学杂费减免,相应减免的学杂费和核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时相应扣除。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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