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曲靖9月4日电(记者颜牛)云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舆论对曲靖市陆良县“铬渣污染事件”提出的5大疑问。
疑问一:珠江水质是否受“铬渣污染事件”影响?回应:铬渣堆场附近水体六价铬超标,南盘江出境水质达标
曲靖市环保局局长杨树先介绍,“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对南盘江曲靖段布设了5个监测断面,对水质进行跟踪监测。截至目前的监测结果表明,5个监测断面六价铬含量处于正常标准范围内,南盘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曲靖市环保部门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渣堆场附近南盘江10个断面跟踪监测结果显示,8月12日至今,铬渣堆场附近局部河段六价铬在部分时段存在超标现象。六价铬超标主要是由于铬渣少量渗滤液流入南盘江中导致,目前已对南盘江边的铬渣堆进行了防渗处理。9月1日至3日,跟踪监测表明,南盘江铬渣堆场下游200米至天生桥出境段,六价铬未超标。
疑问二:麒麟区、陆良县两地供港蔬菜和当地饮用水是否被污染?回应:经检测无污染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介绍,目前,曲靖备案的供港蔬菜基地有曲靖绿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乐颐果蔬曲靖有限公司、堂生蔬菜专业合作社、陆良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四家,根据农业部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要求,绿联、乐颐、堂生三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测,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检测项目未发现异常;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经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测合格,未检出铬。
对曲靖主城区三个自来水厂、麒麟区越州、三宝两镇和陆良的饮用水实行跟踪检测结果表明,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水质标准。
疑问三:环保部门对铬渣处理的监管是否存在问题?回应:监管的确不到位
陈军说,从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以来,曲靖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铬渣处理企业的监管和对可能造成污染的防范与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环保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监督好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而致使不法承运人有机可乘,导致这次铬渣污染事件的发生,这说明环保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
疑问四:“6·12”铬渣非法倾倒事件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回应:非主观隐瞒,属工作失误,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
陈军介绍,事件发生后,曲靖市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事态基本得到控制。事件处理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隐瞒不报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水体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这暴露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工作不细致的缺点,是工作中的失误。陈军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陈军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
疑问五:曲靖将如何对待环保部对曲靖启动工业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回应:认真整改争取早日“解禁”
据了解,9月1日,环保部宣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陈军说,区域限批对曲靖市环保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曲靖市将加大整改力度,严格项目准入,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迅速、妥善解决堆存铬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从速、从严按环保部要求整改到位,促使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争取早日“解禁”。
作者:颜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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