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9月6日电 (记者赵晓辉 王研 颜牛) 备受关注的云南绿大地欺诈发行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为资本市场造假上市的标本,绿大地案件的每一步进展都牵动着人们的目光。
何学葵等五被告人同庭受审
上午9时不到,官渡区人民法院大楼门前已经聚集了数十人,这其中有律师团成员、绿大地公司人员、被告人家属,还有众多闻讯赶来的媒体记者。
作为云南省首家上市的民营企业,绿大地在当地知名度较高,牵涉利益方较多,这一案件也自始至终都透着敏感气息。庭审当天,官渡区法院严格控制了进场人员,只有事先报了名单的相关人员方可进入法庭,媒体记者被拒之门外。法院工作人员并未明确此案为“非公开开庭审理”,但表示“可能涉及商业机密”而不对媒体开放。
9时30分许,身穿黄色囚服的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与其他四名被告出现在法庭门外。这位曾经的“云南女首富”看似心情不错,面带笑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绿大地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谋、策划,赵海丽、赵海艳积极参与实施,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
绿大地案现庞大辩护团队
由于绿大地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此次被起诉并同庭审理的就有五人,这也产生了庞大的律师团队。据了解,五名被告人分别聘请了辩护人,且都是当地知名度较高的律师,辩护人员共有十几人之多。
尽管造假行为在A股市场时有所闻,但绿大地的造假程度让调查人员都感到吃惊。据了解,绿大地案发始自云南证监局的例行检查,而投资者则早已“领教”了这家公司的变幻莫测。据绿大地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自2007年12月21日上市以来,绿大地两次更换财务总监,三度更换审计机构,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间更是五度反复变更业绩预报、快报。
这些违规行为或许仅是冰山一角。证监会此前也公开证实,绿大地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今年3月,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以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对何学葵执行逮捕。
审理结果将具有标杆意义
严重如绿大地的欺诈发行案件在A股历史上鲜有先例,涉案公司高管、中介机构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都有待明朗化,其案件审理结果也将在中国资本市场具有标杆意义。
根据证券法,对于欺诈发行股票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刑法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据此,分析人士认为,如果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罪成立,等待何学葵和绿大地的仅是5年以下徒刑、30万元以下罚款和1731万元以下罚金。
绿大地案件的复杂程度决定了案件审理注定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据法院工作人员预计,案件审理将持续一段时间,也难以在近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