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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派出所被指收10万放人 回应称无收钱证据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9月07日02:26
  据新华社电 日前,深圳龙岗沙湾派出所被举报涉嫌“收钱私放犯罪嫌疑人”。6日晚,深圳市有关部门首次对此作出回应。深圳市公安局称:派出所的确“错误”放走犯罪嫌疑人,但干警收10万元贿赂之说“纯属捏造”;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称,无证据证实干警收钱。

  派出所被指收钱放人

  深圳居民阿健(化名)此前对外爆料表示,他向深圳市龙岗区沙湾派出所提供了一条非法制销假发票线索,并于8月30日带领派出所工作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当场查获一批犯罪证据。但随后却接到犯罪嫌疑人电话,自称花了10万元得以脱身,并威胁阿健。9月2日,该嫌犯被再次抓获。

  警方称派出所放错人

  9月6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通报了各自调查结果。深圳市公安局称,8月30日,龙岗区沙湾派出所根据举报,在布吉街道龙岭山庄抓获制售假发票犯罪嫌疑人邱某(女,34岁,广东潮州人),当场缴获短信群发器一套、打印机一台、假发票和假公章一批,随后将邱某带到派出所调查。当天上午,沙湾派出所同时接到康桥花园居民报案,称怀疑其家中保姆(贺某,女)盗窃,民警将保姆带回调查。经调查,贺某无盗窃行为,遂安排释放贺某,却“误将”邱某当成贺某放走。邱某于8月30日20时09分离开沙湾派出所。事发后,龙岗分局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8月31日对李强、梁承光两名当事民警停职调查,并于9月2日在汕头市再次抓获邱某。

  该通报称:嫌犯邱某8月30日被抓捕到沙湾派出所后,20时许,由于办案队副队长李强、民警梁承光交接工作时没认真核对释放人员姓名等事项,梁承光误将邱某当作保姆贺某释放。目前错放嫌犯的民警正在按规定处理。调查“同时查明"派出所收受10万元放人,嫌疑人花20万元威胁举报人性命"的说法纯属捏造。”

  无证据证实民警受贿

  龙岗区检察院在通报中表示:经调查,沙湾派出所值班民警梁某没向下达放人指令的所值班组长李某核对需释放人员的姓名等事项,也没向值班所领导李某某及邱某案的主办民警王某等人请示汇报,就误将被羁押在派出所审讯室的邱某释放。

  对民警“收受钱财放人”一说,龙岗区检察院称:“对沙湾派出所民警涉嫌收取10万元好处费后放人的情况,目前没有证据证实。”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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