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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儿童可建母子健康档案 10月1日开始实施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9月07日03:58
  本报讯 (记者吴鹏)昨日,北京市发出通知,为在北京市居住的孕产妇及母亲怀孕时未在本市建档的0—6岁儿童,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建立健康档案的人员范围包括北京户籍、外嫁京以及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

  父母外地户籍在居住地建档

  据悉,孕产妇要持医院出具的妊娠化验结果、夫妻双方户口簿等资料,而母亲怀孕时未在本市建档的0—6岁儿童,要由其家属持父母双方户口簿等资料,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通知中称,无论是孕产妇还是0—6岁儿童,夫妻或者父母双方都是本市户籍的,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如果夫妻或者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要到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如果夫妻双方或者父母都是外地户籍,就要到本市居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

  非京籍儿童纳入免费体检

  今年,为落实新医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除户籍儿童外,在京居住的非北京市户籍儿童也被纳入免费体检范围。0—6岁的儿童家长需持《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到其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对在体检中发现问题的儿童,都将提供后续服务管理,即建立专案、诊断、治疗、随访等制度。

  据悉,此项政策自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作者:吴鹏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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