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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双斧砍“司法院”招牌 曾扬言刺杀陈水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07日10:49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消息,曾有扬言刺杀陈水扁前科的前台湾健美选手林志成,5日到台“司法院”抗议,拿出双斧猛砍“司法院”的两面铜制招牌10多下,近10名法警待林发泄完后,才报警将他送办。

  林嫌供称,他不满自己勇敢救人及时制止一场挟持事件,反而遭到法院判刑3个月,认为司法不公,才以此激烈手段表达抗议。检察官复讯后,谕令林志成以5万元新台币交保。

  46岁的林志成身材魁梧,曾是知名的健美选手,这几年因官司缠身,身上背了杀人未遂、公共危险等多项前科,已失去比赛舞台,偶而在台湾健美协会帮忙,或在书展上为限制级书刊代言。2008年间,林曾扬言要在10月25日的民进党游行中刺杀陈水扁,但没有付诸实行。去年5月,健美协会理事长林健昌遭邵姓、张姓男子讨债,双方互殴,林志成见状加入助拳,双方互控伤害,台北地方法院上周依伤害罪,各判邵、张有期徒刑6个月,林健昌、林志成各3个月,均得易科罚金。

  林不满因伤害罪被判刑3月和之前几项司法判决结果,5日带着“司法已死”的抗议招牌,在“司法院”前举牌高声抗议司法不公,被法警劝阻。他放下抗议牌,随即从背包内拿出双斧,左右开弓朝两个黄铜招牌猛砍,留下10余道斧痕。

  驻卫警及法警、保全及替代役人员约10人,见到林连砍“司法院”的直式、横式招牌10多下,虽想阻止也担心受伤,幸好林仅是发泄情绪,不一会便停止动作,表示“我不会伤害你们”。法警说,林身材壮硕,他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林志成被依毁损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检方裁定5万元交保。“司法院”秘书长林锦芳则表示,绝对会就触犯毁损、妨害公务、侮辱官署等责任向林男追究;她也指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而不是使用暴力来产生更多的问题。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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