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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丈夫死后辛劳修房 建成后婆婆索要房产权

2011年09月07日13:05

  贵网9月7日讯(黔中早报 记者 文林 李鹃蔓)“做人难,做女人更难。”这句话对家住长顺县的宋长芬来说很有感触。

  自从老公2005年死后,宋长芬不仅要独自养家糊口、抚养孩子,还要四处借钱拆除旧危房改建新房。就在她把旧房翻新后,亡夫的哥哥和婆婆突然出现,要和她争夺房产。婆家担心,如果宋长芬再嫁,这房屋就会成为外人的财产。

  为此,双方对簿公堂。尽管法院对此进行了协调,但双方意见僵持不下,各自心结仍然没有打开。

  丈夫死后 她卖菜、打工养家

  2000年,宋长芬和赵明清结婚,在长顺县安了家。由于两人都没有稳定收入,他们婚后生活很是拮据。随着儿子赵胜龙的出世,夫妻俩生活逐渐有了矛盾和口角。

  然而,2005年的一天,赵明清像往常一样出去钓鱼,却不幸坠入鱼塘,触电身亡。宋长芬一夜之间成了寡妇,带着嗷嗷待哺的儿子,她的生活顿时陷入更加窘迫的境地。

  这些年为了养家糊口,宋长芬做过小生意,卖过菜,也外出打过工。

  宋长芬母子一直生活在一间年久失修、破旧不堪的房子里。久住下房子渐成危房。2009年,当地政府拨了2万元的危房补贴款给宋长芬。于是,宋长芬四处向亲戚借钱,终于拆了旧房建起了新房。可没想到,新房刚建成,她的麻烦也随之而来。

  房子建成 亡夫的哥哥来找麻烦

  宋长芬亡夫的哥哥名叫赵明。宋长芬说,房子刚建成,赵明就找到她,明确提出:房子的产权应该给婆婆卢永英,因为那块地是赵家的。

  赵明的要求让宋长芬感到很纳闷。“建房子的钱是我借的,婆婆没有出一分钱,却要我在房产证上写上婆婆的名字。”宋长芬说,“我当然不愿意。”

  第一次被拒后,赵明并没有放弃,他一连找了宋长芬几次,却没想到宋长芬仍然态度坚决,丝毫不为所动。

  那时,宋长芬已交上了一个男朋友。宋长芬称,建房所借的钱款中,有一部分就是男朋友的。得知她交了男朋友,赵明就三番五次来干涉,不许宋长芬呆在赵家。为了达到赶她出门的目的,赵明还上门砸东西。在他的鼓动下,原本和自己关系很好的婆婆也开始和宋长芬过不去,也要赶她出门。

  法院调节 产权各占一半

  “我出钱修的房子,凭什么要被干涉?”一气之下,宋长芬把婆婆卢永英告上了法庭。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房屋所有权归宋长芬和卢永英共有,双方各占房产的50%。调解还特别说明,等赵胜龙成年之后,卢永英将自己所占份额转给赵胜龙。

  婆婆担心 房子会变成她的“嫁妆”

  房屋产权划定以后,宋长芬为了增加收入,将部分房间租了出去,但这个做法却遭到婆家人的干涉。而对于宋长芬交往的男友,婆家人同样有不少的意见。

  赵明说,他确实干预过宋长芬的生活,但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弟弟过世早,宋长芬找男朋友,改嫁是她的自由。但她应该给老人说一声,她连招呼都没有打过。”赵明说。

  婆婆卢永英说,自从小儿子死了之后,宋长芬就不把自己当赵家人。有新男友后,对家里人更是不管不问。她因此担心,宋长芬改嫁后,会把房子转给外姓人。而她之所以坚持要求宋长芬妥协,答应不让外人过问房产问题,并强调房子必须是由赵家人来继承,也是为年幼孙子的利益着想。

  “这三层楼房虽然自己有一半产权,但自己只住一间,其他房间可以都交给宋长芬支配。”卢永英说,“只要她立下字据,把我孙子赵胜龙的权益写进去,我就不会干涉她。”

  房子成了双方心里解不开的结

  种种干涉让宋长芬感到既委屈又气愤。宋长芬说,她在外打工的时候,婆婆卢永英也没有好好照顾赵胜龙,现在还提出要房产,简直难以容忍。

  毕竟房子是宋长芬出钱修的,但宋长芬想要得到房屋的产权,至少也要按照调解书上的协定,先得到一半,把房产证拿到手再说。但卢永英和赵明并不信任宋长芬,他们认为宋长芬不是赵家的人。

  对此,宋长芬的态度十分坚决,她认为房子是自己修的,给不给孩子是她自己的事,赵明完全没有理由干涉房屋产权,因此不会答应赵明和婆婆的要求。

  双方都觉得只有自己是为孩子好,可双方都不信任对方,都不肯让步。宋长芬的三层楼房虽已建成,但因卢永英一直不同意去办理手续,房子至今还没有房产证。

  作者:文林 李鹃蔓 来源:黔中早报 编辑:徐然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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