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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比拼晒“街头美女” 律师称侵犯他人肖像权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2011年09月08日11:50

  逛街时突然发现陌生人的镜头正对准自己;上网时偶然看到自己的照片正被人评头论足……近日,在省城某贴吧,“街拍太原”的帖子异常火爆,特别是“街拍太原美女”,更是引来众多网友跟帖。

  网上比拼晒“街头美女”

  “黑白斑点短裙、超可爱的小兔包包、漂亮的凉拖,好可爱的MM,赞哦!”在省城某贴吧,几十张“街拍美女”的照片引起众多网友跟帖关注。发帖人从7月开始,不断上传自己在太原街头拍到的美女图片。出现在照片中的女孩们,除了貌美,搭配的服饰也非常时尚,而发帖人和其他网友也时常跟帖点评。

  在另一个贴吧,网友还将众多在太原街头拍摄到的美女的照片汇总,同时表示,“点评支持较多的照片,将被集中在另一帖中发表”。为了吸引网友眼球,发帖人还提议:觉得照片中的不是美女,请自己拍美女照发上来。

  在街拍照片中,记者看到被拍者多是衣着“清凉”的女性,其中多数为侧面和背面照,但也有直面镜头的美女。而拍摄地点多数为太原柳巷、铜锣湾等商业街。

  有人介绍偷拍技巧

  在众多网友的评论中,记者发现街拍爱好者并不在少数,不少网友都在交流拍摄技巧和经验。另外,在网上还能搜索到对“街拍经验”所谓的“介绍”。

  太原一家专业摄影机构在网上发帖介绍:街拍者必须扮演成一个旅行者,注视着大街上发生的一切,就是不能被人一眼看出来在找机会拍照;穿深色衣服,深色衣服利于隐蔽;在准备拍摄的地方来回走过,然后停下来装作在思考或是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准备拍摄时把身体向着对方倾斜,同时把相机对准对方,然后按下快门拍几张照片,之后就走开,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

  对于街拍爱好者的行为,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认为是展示时尚的平台,但也有网友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街拍”跟“偷拍”没什么太大区别,特别是不经过本人同意,随意放到网上,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对此,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的李建民律师表示,摄影爱好者在认识上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没丑化被拍者,没作商业用途,就不存在侵权行为。实际上,只要未经当事人允许,拍摄特定的对象,并把照片公布传播,就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问题。

  同时,对于目前的街拍者,李律师表示,尽管不存在明显的“盈利目的”,但目前部分商业网站,通过各种手段博取点击率,尤其是“街拍美女”的照片更博人眼球,最终达到利己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讲,很多被拍者的权益都被侵害,建议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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