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8日电(记者 应妮)中国第一本人权蓝皮书《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NO.1(2011)》(以下简称蓝皮书)8日在此间面世。蓝皮书说,自1978年以来,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共制定了近160多个法律法规,已参加27项国际人权条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实现突破性进展。
蓝皮书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在理论、立法和实践上实现了一系列突破性的进展。提出了“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等一系列重要观点,不仅对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中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人权保障的法律,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使人权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障。据统计,自1978年以来,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共制定了近160多个法律法规。
行政实践方面最突出地体现在2009年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制定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为牵头单位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
蓝皮书表示,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在人权问题上进行了重大外交战略调整,之后中国开始积极主动地参加国际人权活动,并已经与近20个国家开展了人权对话与交流。1991年11月,中国政府发表了首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第一次系统阐述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实践。到2010年,中国先后共发表了9个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白皮书。根据最新的统计,中国已参加27项国际人权条约。
蓝皮书分析指出,中国与国际人权条约机制的合作,主要表现在积极参加国际人权公约,积极参与人权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大力推荐中国专家参与人权条约机构的工作,切实履行条约义务,以及认真按照条约规定撰写履约报告并接受相关审议等。
展望未来,蓝皮书预测,中国将继续稳步推进在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
同时,蓝皮书认为,由于人权理念的差异、西方对中国的不了解和偏见、对民族问题性质的不同认识、国内分裂势力和国外反华势力的勾结等因素都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全消除的,因此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和一些国家的分歧和斗争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持续。
蓝皮书进一步指出,虽然中国在参与国际人权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但在国内仍存在人权教育方面的欠缺,国内公众对这些国际人权公约的了解还很有限。今后应加强对国内公众人权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得国内公众能够更清楚地知晓中国所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另外,民间的人权交流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应该创造更多机会让民间的力量参与国际人权交流。
蓝皮书由中国人权研究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