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健 侯莎莎 李红艳
“李双江之子”嚣张打人被网友曝光后,海淀警方昨天通报,涉案人李天一和同伙苏某均已被刑事拘留。但有律师分析,由于李天一年仅15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被害人受伤的程度。
警方:嫌疑人已被刑拘
网上有“海淀西山华府业主在小区门口被打”的帖子称,9月6日晚,在海淀西山华府小区,一辆无牌宝马车和一辆晋O00888的奥迪车司机在小区门口暴打一对夫妇,并叫嚣“谁敢打110”,宝马车里还有一把冲锋枪。网友还指认,现场的奥迪车是山西省国税局的,而宝马车的司机则是李双江的儿子。
昨天,海淀警方表示,事发当天21时许就赶到现场,抓获了两名嫌疑人。经查明,二人都是90后,本市人,学生身份,其中,苏某17岁,李天一15岁,二人殴打他人并损坏他人汽车的犯罪事实清楚。此外,警方还查明,奥迪车车牌确系山西省某机关的,但案发时该车及车牌都在山西,可认定苏某的车牌号属于伪造。从李天一车中起获的“冲锋枪”,经鉴定为塑料玩具枪。
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北京是首善之区,更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任何人违法犯罪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李双江:含泪鞠躬道歉
“我来晚了,我向你们诚挚地道歉!”
昨天下午2时半,刚给学生们上完课的李双江就赶到309医院,看望受伤的彭先生、杨女士。“对不起,让你受苦了!我没有管教好孩子,我有责任。我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赔偿所有的损失!”李双江握着彭先生的手,不停道歉。
据同去的解放军艺术学院副政委任洪森说,孩子出事后,所有的人都瞒着李双江,怕他担心,怕影响工作。直到前天晚上,李双江带领音乐系的学生举办完了教学活动展示后才告诉他。
见李双江来看望他们,彭先生说:“我们都很喜欢你唱的歌,你的歌伴着我们长大。你来看我们,我们很宽慰。”李双江说:“养不教,父之过。我对不起你们夫妇,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顿。”说完,李双江含泪向受伤夫妇鞠躬致歉。
“李老师,你也不要太自责了,我回想自己15岁的时候,也是容易冲动的年龄,希望你的孩子接受教训,健康成长。”受伤的杨女士明确表示原谅李天一。
律师:验伤结果决定“命运”
既然受害夫妇表示原谅李天一,是否意味着可免除其刑事责任?
“李天一承担什么责任,取决于受害夫妇的验伤结果。”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福分析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14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受害夫妇验伤结果为轻伤或轻微伤,那么李天一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免于行政拘留处罚。所以,如果受害人伤势不重,李天一可免“牢狱之灾”,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履行赔偿义务。
至于已经17岁的苏某,根据刑法规定,其需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如果受害人达到轻伤这一公诉标准,即使获得受害人的原谅,检察机关仍可对其提起公诉。不过,被害人的原谅,可以成为法院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新闻延展
无照驾驶将被拘留15日以下
据了解,宝马车主李天一,1996年出生,只有15岁,而奥迪车主也只有17岁,根本未到可以考取驾照的年龄。如果二人开车上路,都属无照驾驶。
分析: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介绍说,车主必须年满18周岁才有资格考取驾照,但并不影响车辆作为财产登记在其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照驾驶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无法验车
网友曝出,奥迪车3年交通违法36次未处理,宝马车自今年1月至今也有32起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罚。
分析:张金澎介绍,违法停车、电子眼拍摄到的闯红灯等非现场处罚没有限令车主前往车管部门接受处罚的时间,但在验车前必须要先处理完。如果3年期间的交通违法都未处理,肯定已经影响到了车辆检验。而按法规要求,未按规定年检的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每查处一次未年检上路,就将被记3分,罚款200元。
如30余起交通违法中有现场处罚未缴纳罚款的,还面临着滞纳金处罚。
车牌造假将被拘留10到15日
事发时,奥迪车上的车牌为“晋O00888”。山西省国税局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发布声明称:“晋O00888车牌在2004年8月前为山西省国税局机关使用;2004年8月,该车牌已上交山西省交警部门,山西省国税局不再使用,此事件与我局无关。”而山西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表示,此车牌虽属该局所有,但挂该牌的车辆是一辆吉普车,并且一直停在该局院内。北京的这辆奥迪“晋O00888”可能为套牌车。
分析:根据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涉牌违法的处罚已从原来的200元至2000元上升到2000元至5000元。而在北京,容易引发严重后果的涉牌违法,一直被列入“高压线”严厉打击,按照高限处罚。套用他人号牌的,将处以5000元罚款,并记12分。如果使用的是假号牌,除以上处罚外,还将被拘留10至15日。
新闻时评
明星该给儿子什么“正面的东西”
解玺璋
这件事,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解说,我想说一点最浅近的。固然,这件事很明显的又是一个“星二代”的肇事案,它凸显了李双江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败。老话儿有“子不教,父之过”的说法,在这件事上,李双江难辞其咎。
我看过一期电视节目,李双江讲他如何对待儿子,是“舍不得”打,“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先掉下来了”,但他相信,“孩子总归学不坏,因为我们所给他的东西都是正面的东西”。我不知道,李双江所谓“给他的东西都是正面的东西”,包括不包括那辆宝马,以及改装宝马花掉的27万元人民币?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嚣张与纵容水涨船高式的正比关系。
李双江老来得子,有些疼爱乃至溺爱,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甚至同情。但如果真是一个对儿子未来负责任的父亲(或母亲),就不能只给他物质的满足,比如宝马和金钱之类。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做不仅刺激了他无休无止的物质消费欲望,更严重的是,在他幼小的心灵里会因此埋下惟我独尊、高人一等、心理优越、炫耀财富的种子,以为那就是自我价值的实现。
埋下的种子在遇到土壤、气候条件合适的时候是会发芽长大的。我们看今天这个孩子能在人前表现得飞扬跋扈,狂妄嚣张,不能不想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句话。我前几天看了一出京剧《孔圣母》,是讲孔子的母亲如何教育孔子的,建议李双江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孔子的父亲孔纥66岁的时候得到孔丘这个儿子,但他和他的妻子并没有给他“宝马和金钱”,孔纥是鲁国的大夫,他要给儿子搞一辆“宝马”未必很难,但他没有这样做,非不能也,实不为也。他们夫妻所给予孔子的,是一种呵护心灵的人格教育,孔子后来能够成为“万世师表”,不能不说得益于父母的这种教育。
我还可以举梁启超的母亲教育他的例子。据梁启超讲,他六岁的时候,记不得因为什么,说了谎话。母亲发觉后,十分生气,把他叫到卧房,严加盘问。母亲本来是慈祥的,终日含笑,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但这时的母亲却是一副盛怒的样子,她让梁启超跪在地上,竟然“力鞭十数”。梁启超后来成为一个至性仁厚的谦谦君子,恐怕也是母亲早年教育的结果。这些先贤的事例告诉我们,对于后代,教给他们如何做人,比给他们任何物质的财富都有价值。其实,追根溯源,问题还在我们的早期教育,身不立而心不正,只讲出人头地,只讲功成名就,只讲实现自我,只讲社会竞争。一句话,只讲狼性,不讲人性,只讲做事,不讲做人,只讲眼前,不讲长远,看上去是在帮助这些孩子走向成功之路,实际上,是引导他们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有时我甚至这样想,不要怕“力鞭十数”,哪怕我们是含着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