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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2月起实施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9月09日14:28

  本市正式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地方标准 12月1日实施

  人居用地面积最高不超49m2

  本报讯(记者陈斯)到2015年,本市10%新建建筑将为绿色建筑。本市正式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地方标准,对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等在内的人居用地面积设定了限制,最高不超过49平米。

  今天上午,本市举行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进会。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介绍,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十二五期间,本市计划新建绿色建筑3500万平米,到2015年,绿色建筑比例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0%以上,各区县均应完成一定数量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到2020年,本市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比重将达到或接近世界城市水平。

  今后,凡政府投资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均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增量成本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重要功能性园区应建成绿色低碳园区。

  同时,“标准”中提出,为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将控制人均用地的上限指标,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面积。

  北京市依据实际人口居住现状,居住区人口按每户2.8人计算。据此,规定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低层不高于49平方米,多层不高于32平方米,7到9层的中高层不高于27平方米,大于或等于10层的高层不高于17平方米。

  专家解读

  评级有门槛走到公交站不超500米

  市规划委叶大华委员介绍,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针对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建筑,并将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本市正在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工作,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也将开始申报。

  评价标准分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运营管理等多项标准。

  而绿色建筑必须满足所有“控制项”要求。

  住宅建筑的“控制项”标准在节地与室外环境方面要求,绿色建筑不应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等;选址应避免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风灾及含氡土壤的危害。

  评级“门槛”

  一般项

  室外环境方面:住宅绿地率不小于35%;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且有2条及以上公交站点;住区内优先采用地下停车,地面停车率不超过10%等

  室内环境:居住空间开窗有良好视野,避免户间居住空间的视线干扰;当一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等

  优选项

  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50%;建筑墙体采用新型高效无机保温材料等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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