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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赌球窝案的警示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11年09月10日03:18

  文/阿源

  备受各界瞩目的中国足球打假反赌案件的审理工作正在紧张准备。从媒体已经披露的情况来看,中国足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简称“中超”)曾经多次发生的假球事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幽灵——赌球。这种全球公敌式的犯法行为如何能在中国存在?如何严厉打击、坚决铲除?是世人共同关注的焦点。

  赌球是一些球员、教练员、俱乐部官员,通过赌博集团下注,利用各种办法操纵比赛结果,从而使自己“赌对”比赛结果,赚取钱财的主要途径。

  这是一个堪称“经典”的案例。2009年9月2日,青岛海利丰队客场对四川智谷队。赛前,海利丰俱乐部老板杜允琪即在国际赌博网站下注自家球队赢。球赛进行70多分钟,海利丰队3:0领先对手,胜局已定,杜允琪获利。此时,他再加筹码,不管哪一方获胜,只要再有进球,他都又可以大赚一笔。眼看比赛时间临近,海利丰队久攻不下,三名海利丰队员竟然轮番射自家球门,却仍未成功。海利丰队教练兼队长杜斌说:“只有听老板话,才能赚到钱。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因为老板的指示没有执行好,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杜斌即被球队开除,后来因参与赌球被捕。

  赌球能够得逞,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不能缺席,这就是裁判。国际上的赌球惯例是赌输不赌赢,而中国的裁判却在被买通之后,可以让想赢的一方稳赢。海利丰是一例。更加令人痛心的是,曾经多次荣膺中国足球金哨奖的陆俊,也是一个“黑哨”。2003年,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赢得了“末代甲A冠军”,能否赢得这一殊荣的关键一战,关键在陆俊“执法”。2003年11月9日,上海申花队对阵上海国际队,担任本场比赛主裁判的陆俊接到时任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的暗示——偏袒申花队。比赛结果,申花队以4:1大胜。赛后,张建强和陆俊各得35万元。

  “狗吹黑哨满天飞”,这话打击面可能过大,但是,一再引起媒体和观众普遍质疑的一些问题场次,事后证明,大都和裁判被收买有关。球员还需要提高球技吗?听老板的话,跟着老板下注,把结果“踢”对就行了。

  为何治不了这些人的重罪?目前,我国涉及赌球方面的法律是《刑法》第303条:以赢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与获利相比,这种制裁还算制裁吗?

  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反赌球法》该出台了。从法律上堵住假球、黑哨、赌球等行为发生的漏洞,并严厉依法打击,是时候了。□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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