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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清退10万地下租户 政府起诉地下室房东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力
2011年09月14日02:33
昨日下午,记者到丰台三环新城探访,各个地下室门口都有人把守,记者被挡在门外。画面中的两个人阻拦记者进入地下室,随后还一直跟踪记者,直至记者离开小区。本报记者 吴江 摄
  昨日下午,记者到丰台三环新城探访,各个地下室门口都有人把守,记者被挡在门外。画面中的两个人阻拦记者进入地下室,随后还一直跟踪记者,直至记者离开小区。本报记者 吴江 摄

  本报讯 (记者马力)今天,丰台区相关部门将在该区最大的经适房小区三环新城开展宣传活动,劝离地下空间1700多名暂住人员。丰台区即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地下空间综合整治,涉及地下室租户约10万人。

  地下空间违规出租分包

  丰台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三环新城小区内的地下空间主要包括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工程两部分,其中地下一层原规划设计用途为自行车库和设备间,负二层一部分为人防工程、仓库或储藏室。

  2008年,开发商在未征求广大业主意见、未经人防部门批准和房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将14栋楼内的14处人防工程、13栋楼内的17处普通地下室违法出租,并与承租人签订了期限从2008年3月至2014年5月的租赁合同。之后经过层层转包,这些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又被转租给17名经营人。

  房东抵触整治进展缓慢

  “现场勘查,这些经营人改变了地下空间结构,将其改建为1500多间房屋。还将部分安全出口封闭上锁,地下空间没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经消防、卫生部门检查,确认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卫生隐患。”这位负责人说。

  初步统计,这里共有租户1700余人。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7月,丰台区成立了三环新城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办公室。经过宣传,已有500多租户搬离。但还有相当一部分租户没有办理,而且这17名“二房东”或“三房东”对整治存在抵触,并经常阻挠。整治工作只能艰难推进。

  “分包承租合同无效”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天将在小区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劝离租住者。

  同时,据区民防局、区房管局认为,开发商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转包后现经营人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不受相关法律保护。区民防局已将第一承租人及12名人防工程的现使用人起诉至丰台法院。同时,工作组还将继续协调开发商、承租人与经营人,力争尽快完成整治,

  丰台区综治办负责人介绍,根据初步调查,丰台区的地下空间目前居住着近10万人。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地下空间的整治。

  现场

  记者调查地下室遭阻拦

  本报讯 居民李大爷说,这里几乎每个楼栋的地下室都在出租。

  昨日下午,记者从7号院的7号楼一单元旁的地下室入口进入,地下二层一个房间住了人,门口摆着简易餐桌,空气浑浊,散发着异味。这时,一对男女从地面追了下来,并称自己是物业看管地下室的人员,不让记者进入屋内。但记者要求他们一起去物业公司,遭拒绝。

  当记者从这个地下室出来之后,发现刚才的男子在打电话,而记者接下来去另一个地下室入口时,已经有了一名女子在门口“站岗”,并不让记者进入地下。

  记者又先后前往近10个地下室的入口,每个入口均有人在“把守”。另外,还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一直尾随在记者身后。

  小区居民李大爷说,当时这些出租者擅自把地下室打隔断,改建出租屋时,居民们就表示强烈的反对,并向物业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这些违法出租严重干扰了我们的生活。就拿每个单元的门禁来说,有些人没有门禁卡,所以经常踹门,门禁就坏了。门禁都修过很多次了,有时候上午刚修好,下午就坏了。安全得不到保障。”李大爷说,有些人还乱扔垃圾、在楼前晾晒衣被,小区管理混乱。

  背景

  北京集中清退人防工程租户

  2010年初,北京制定清退人防工程散居户的三年计划。市民防局局长王永新曾表示,从2011年起,北京将用半年到一年时间,集中清退人防工程中的散居户,今后人防工程将逐步公益化,不用于经营出租住人。

  今年8月,市政府发布《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禁止擅改地下空间用途;不得出租违建地下空间;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不能出租居住等。

  难点

  “房东”要求赔偿1200万

  本报讯 “不仅你们,连我们去做工作的时候,这些经营者都会阻扰。每次我们去,他们都会把地下室的大门锁起来。不让我们和租户们见面。”丰台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些经营人百般阻挠的原因,就是因为触及到他们的经济利益。这17名经营人经常阻挠宣传工作。

  为此,工作组曾多次约谈经营人。目前17名经营人的主要要求是,请政府协调开发商赔偿其转让费、装修费、办证费等经济损失或允许其经营至合同期满,其口头要求的赔偿金额为1200万元左右。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作组也就此问题与开发商等进行过沟通,但因为地下室层层转租,开发商、承租人与现经营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复杂,各方就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且有些承租人拒绝与工作组正面沟通,手机都无法接通,因而给整治工作的开展带来阻碍。

  对话

  地下室合同明年不续签

  丰台区综治办主任姚建国表示,将为租户提供周边租房信息

  新京报:这次丰台区的整治和试点有何背景?

  姚建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进行为期3年的地下空间整治,到2014年3月要完成。丰台区也制定了3年的整治计划。地下空间的整治工作之前其实也一直都在开展。

  新京报:为什么选三环新城小区试点?

  姚建国:首先,它是一个经适房小区,而且是全市第五大、丰台目前最大的经适房小区,这个小区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而且,这个小区的地下空间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擅自出租。没有人防工程使用证,普通地下室是作为自行车存放地和居民活动空间的,也不能挪作他用。

  最后,这里地下空间的出租存在着很大的消防、安全等隐患。人均面积连4平米都达不到。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新京报:对于租户的安置有没有考虑?

  姚建国:其实他们是最需要我们关注的。这些群体正是可能因为租不起楼上的房子,而去租住便宜的地下室。整治并不是要清退什么人,或是针对哪些经营者,要消除安全隐患,把原本属于居民的空间,还给居民。这些租户基本上都是在附近就业的,所以这次我们在整治中,还主动向他们整理提供了周边地区较为便宜的正规租房信息。

  新京报:此次丰台区的相关部门还起诉了违法出租者,这是出于什么考虑的?

  姚建国:这也是两条路来走,一是行政手段,一是司法手段。行政手段方面,我们会加大宣传力度,劝离地下空间的租户。同时,搭建一个平台,让开发商、承包者、经营者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利益关系。如果最后仍然无法清退地下空间,那么就用司法的手段来解决。而且开发商、承包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纠纷,也可以通过司法判决来解决。

  新京报:清退的地下空间,将用作什么用途?

  姚建国:恢复其原有的规划和功能。比如,很多小区都缺少居民活动的空间,普通地下室整治后,就可以改造为居民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设施,方便居民。

  新京报:整个丰台区的地下空间整治有什么规划?

  姚建国: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地下空间的整治。今年主要是调查,摸清底数。并通过三环新城的试点,摸索地下空间整治的办法。从明年开始,陆续到期的地下室出租,将不再续签合同。而凡是非法出租的地下空间,都将陆续采取行政、法律手段,进行关闭和清退。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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