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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打掉一黑社会犯罪团伙 群众放鞭炮庆祝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15日11:46
  中广网西安9月15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咸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陕西礼泉县文长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破情况。

  据通报,2010年11月底至今年5月份,陕西咸阳警方历经半年多时间的艰苦奋战,一举侦破了以文长征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共查办该团伙有组织犯罪刑事案件13起,治安案件12起,其他团伙成员刑事案件8起,共计刑事、治安案件33起。

  抓获涉案成员45名,经审理,逮捕18名,劳动教养2名,取保候审18名,监视居住7名。

  文长征有组织犯罪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7项罪名,现全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即将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底,陕西礼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黑中队接群众举报,礼泉县赵镇小昭杨村杨通于2010年8至9月份,多次组织多人在烟霞镇袁家村一农家乐内聚众赌博。打黑中队迅速调查,除查明杨通伙同他人多次聚众赌博的犯罪事实外,还发现杨通与刘云海、杨阿宏、王雄伟、闫朝锋等多名受过打击处理人员来往密切,相互勾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持刀伤害他人,致多人受伤。根据这一情况,礼泉县公安局决定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调查工作。专案组民警先后抓获了刘云海、闫朝锋、杨阿宏,经审查,三人交代了长期受雇于从事物流信息行业的文长征,为其充当打手,在文长征指示下对从事物流信息行业的竞争对手左储备、张文革、张苏潮、郑普田等多人,采取暗中跟踪,持刀伤害,以实现其垄断经营的目的。至此,文长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初露端倪。

  据通报,文长征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是一个以文长征为首,豢养十多名打手,暴力垄断控制物流信息行业,聚敛钱财,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稳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还有不成文的霸王规定。首犯文长征从90年代末期开始从事货运信息行业,2005年因指示员工在咸阳市强行拦挡货运车辆配货、收取信息费,被秦都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没收非法所得。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总结被打击的教训,继续从事物流信息业,自己充当幕后老板,在外围以3000元至4000元的月薪雇佣刘云海、王雄伟、杨阿宏、王锋、赵小刚、张耀蒙、闫昭锋等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打手,称其为“外协部”,护商养黑。文长征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其骨干和下属对文长征无不顶礼膜拜,言听计从,且十分恐惧。

  文长征在其犯罪组织内部实行霸王规定,暴力压制员工。对员工规定不许跳槽、不许在外兼职。部门经理要求辞职必须提前半年提出,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且不批准就不能辞职。凡脱离信息部的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货运信息业。同时,对员工实行打压管理。先后对违反规定的8名员工殴打、敲诈。

  文长征2007年二次从事货运信息业以来,不断扩大地盘,改变了过去以自己面目经营的模式,在礼泉以他人名义注册了“神龙信息部”、“洛阳车队”、“焦作车队信息部”等实体,并在咸阳、西安、彬县等地设有14个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都聘任有部门经理和员工,经营管辖数千辆货运车辆。对礼泉县发往河南方向以及外地来本地配货的部分车辆非法控制,强行配货,从中谋利。

  为逃避打击,各分支机构不设会计、出纳,没有收支账本,每天进行核算,扣除各类支出,将纯利润上交。近几年,非法收入达千万元。

  文长征对所雇用的打手传授作案技巧,并进行训练,现场“练兵”,作案后还要总结点评。先后指示打手刘云海、杨阿宏、赵小刚、张耀蒙、王雄伟、王锋等采取暗中跟踪,持刀伤害等手段致货运信息从业人员左储备、张文革、张苏潮、郭攀、许合产、郑普田受伤,迫使这些同行业竞争对手退出货运信息市场。2009年7月20日,在文长征的指使下,刘云海、王雄伟、杨阿宏、王锋四人开车将从事“汇丰”信息部的张苏潮从下午一直跟踪到晚上23时,从礼泉跟踪到咸阳,后在咸阳市民生路糖酒公司家属院内趁张苏潮下车之机,将张砍伤,张苏潮伤情鉴定为重伤。作案后,文长征向行凶四人奖赏5千元。文长征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骨干成员除专门为文长征货运信息提供暴力保护外,还插手他人纠纷,欺压百姓,敲诈钱财。据不完全统计,文长征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共砍伤他人20余人,经伤情鉴定重伤2人,轻伤16人,该犯罪组织作案手段凶残,影响十分恶劣。

  利用暴力,非法控制货运车辆,强行配货,收取信息费。他们要求在其信息部配过一次货的车辆,不得在其它信息部配货。2010年4月份,文长征设在彬县的“同步发”信息部员工董航州发现河南陕县陈振民在彬县发往河南华阳电厂的运煤车队中有以前曾在自己信息部配过货的车辆,便找到陈的侄子陈鹏,要求这些车辆来陕西必须向他们交纳信息费,遭到拒绝后,文长征便亲自带领刘云海、张虎、张飞、曹纯等人前往彬县,在陈振民车队办公室打人砸物,并在福银高速公路彬县段用弹弓击打陈振民运煤车队的挡风玻璃,迫使陈振民从彬县发往河南的运煤车队每车给文长征提取信息费70元。仅2010年5月至12月中旬,共敲诈勒索陈振民46万余元,他们还多次在礼泉、咸阳等地强行拦截外地货运车辆,暴力威胁驾驶人员,敲诈钱财。2008年底,文长征为了有效控制外地货运车辆,在其信息部电脑上安装了一套名为“管车宝”的软件,将车辆信息和驾驶员手机号码输入该软件,一旦驾驶员驾车进入陕西境内,该软件即可定位车辆所处位置。名为保护货运车辆,实为非法控制。

  文长征犯罪团伙是一个盘踞在礼泉乃至咸阳物流信息行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这一犯罪组织的铲除在礼泉产生强烈反响,大快人心,众多受害者和人民群众燃放鞭炮,送来贺信、牌匾。

  作者:雷恺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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