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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困难家庭幼儿每年最多可以获得3200元补助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9月16日19:03
  新华网南京9月16日电(记者凌军辉)记者16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从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市在发放普惠性“幼儿助学券”基础上,还将对困难家庭幼儿进行伙食费定额补助和保育教育费差额补助,贫困幼儿每年最多可获3200元财政补助。

  南京市教育副局长张生介绍,今年秋季新学期,全市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助学力度,实行伙食费定额补助和保育教育费差额补助。困难家庭幼儿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实行伙食费定额补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个幼儿每年补助1000元。保育教育费差额补助按一般园保育教育费每月220元与“幼儿助学券”每月200元之间的差额确定,按每个幼儿每月20元的标准实行,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个幼儿每年可获得200元的差额补助。对实际伙食费标准低于每月100元或保育教育费差额低于每月20元的贫困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和差额给予补助。加上全市每个在园幼儿每年可获2000元的普惠性“幼儿助学券”,贫困幼儿每年最多可享受3200元的政府补助。

  张生表示,凡在南京幼儿园就读的具有南京市户籍的6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享受普惠性“幼儿助学券”基础上,均可再享受伙食费定额补助和保育教育费差额补助。这6类保障对象具体包括城市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此外,和往年一样,南京今年继续投入1100多万元实行助困性“助学券”制度,确保以上6类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不仅在幼儿园阶段,而且从小学到高中阶段实现全学段免费就学。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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