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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犬管理条例遭遇尴尬 颁布2年执法仍空白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18日13:56
  中广网广州9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已有近两年时间,然而,这个条例目前却处于有法难行的尴尬境地。详细情况,我们连线中央台驻广东记者周羽。

  主持人:这个条例在施行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

  记者:根据这个条例,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只300元。现在就有不少养犬人认为,交了管理费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因此大家合法养狗的积极性就不高了。因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12日,广州全市登记犬只50186只,登记续期犬只16656只,养犬登记、续期率其实是不高的。

  除部分市民逃避管理外,养犬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一点是,养犬条例中规定的一些服务项目、服务措施相对滞后。比如,在广州的绝大多数公园都没有建立专门狗狗的活动区域,原因也是公园人流量确实非常大,实在没有专门划出狗狗活动区域的条件。这样直接导致了后果就是犬只伤人的情况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有人大代表认为,今年3月份之前,城管部门没有对犬只便溺行为,随地小便大便的行为作出任何行政处罚,在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之后才开始执法,这就意味着有一年半的时间是执法空白的。广州12个区县中6个区县对不清理犬只便溺的行政处罚为零,一半的区域处于空白管理区域。

  主持人:主管部门他们有什么样的解释和回应?

  记者: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骆振辉解释说,犬只管理存在警力不足和执行行政处罚难的问题。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承担着大量社区管理和社会防控的繁重工作,投入犬只管理工作的力量相对有限,此外,处理违规养犬行为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的现实问题。养犬人往往不配合取证工作,办案周期长、耗费警力大,这是他们的为难之处。

  多位广州市人大代表指出,其实可委托社会机构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到犬只管理中。现在许多社会团体、组织应该成为犬只管理的重要支持力量,例如基层自治、社区自治、业主联合自治等,都可以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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