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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孩除夕夜杀死继母 社区居民联名请求轻判

来源:红网 作者:李志宏 赵紫剑 潘哲 彭孟强
2011年09月20日14:28

  大年夜砍了“继母”30多刀

  社区居民为他求情激情犯罪?

  昨日上午,周亮(化名)站在了湘潭县法院的被告席上,9月11日,他刚满18岁。去年大年三十晚上,对“继母”心怀怨恨的周亮,朝“继母”何虹(化名)的头部及身体各部砍了30多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昨天的法庭上,易俗河镇政府、其所在社区及上百名邻居,联名向法院上书,请求法庭酌情减轻对周亮的判罚;受害人何虹的亲属也放弃了民事赔偿;周亮本人也深深地悔过,向被害人的家属表示了歉意。由于周亮犯案时未满18岁、有自首情节等,昨日湘潭县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周亮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今年2月2日晚,湘潭县公安局接到长沙警方通报,一名17岁的湘潭男孩向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自首。男孩自称用菜刀将“继母”砍死在家中。湘潭县公安局民警立刻赶到案发现场,经法医检验,被害人系被他人使用锐器砍击全身及头部致颅骨骨折、脑挫裂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庭审现场起诉书介绍:2月2日晚8时许,周父值班不在家,何虹在客厅观看电视没有理睬周亮。周亮手持砍刀从何虹身后砍击,砍伤何的头部及全身多处,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周亮将家中拉闸门反锁,随后逃离现场,将凶器丢弃在易俗河镇云龙实验小学的围墙内。当周亮乘坐的士逃至长沙市汽车南站附近后,向雨花区公安分局自首。

  公诉人在法庭上说,出门前,周亮还将弟弟的被子拉上,怕他着凉。这个弟弟是周亮父亲与何虹的骨肉,当时还不到1岁。“由此可见,周亮的良心并未泯灭”。

  在法庭上,周亮的辩护人张炯律师表示,周亮一直认为是何虹导致其父母离婚,于是一直耿耿于怀;“继母”何虹一直对周亮都不关心,时常冷落他,甚至辱骂、虐待周亮,这才导致周亮的愤恨。公诉人对张炯的说法并不赞同,公诉人认为何虹的行为对周亮并没有构成虐待,是家庭矛盾的长期积累导致了周亮的心理和行为的失常。

  张炯的辩护词中称:在周亮的父母离婚后,何虹就与周父生活在一起。由于没有办结婚证,何虹怀孕后曾有计生人员上门询问,何虹怀疑是周亮向计生人员举报,用火钳打了周亮一顿。

  在庭审现场,周亮对法官说,何虹常看他不顺眼,时常念叨他、骂他,甚至打他。在公安和检察人员的审讯过程中,周亮说:“我早就想杀她了。”去年11月,他花300元网购了一把长约一米的砍刀,准备伺机动手。

  社区居民为他求情

  在法庭上,张炯多次请求法官,对周亮酌情从轻判罚。他向法庭呈交了一份书面请求,是易俗河镇政府、周亮所在社区、居民及其邻居联名签名,请求法官酌情轻判。

  邻居印象中,周亮是个内向的孩子,平时话不多,碰见熟人只是笑而不语。一位姓谭的邻居说:“周亮不是一个性格暴烈的人,平时很内向,对人总是微笑。我们都不希望这个17岁的孩子因此断送了一生,希望法庭能给他一次机会。”而对于何虹,邻居有着和周亮不同的评价,“这个女人在我们这里口碑还不错,待人很有礼貌,我们从没听她说过家里的事情”。

  而据张炯介绍,他所呈交的书面请求中,邻居的请求书是由其家属向邻居请求签名而来,镇政府与社区则是分别出具了一份文件,希望法院轻判,让周亮回到社区,由社区来帮助他。

  周亮的父亲与生母昨天都来到了法庭上,周母一直坐在座位上抹着眼泪,周父则一直不言语。当听到法官一审判处周亮有期徒刑10年时,周母的情绪激动了起来,闭庭后她哭着想去打周父,但被人拦住。周父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对于记者的提问,他只是摇头。

  激情犯罪?

  湘潭市第五医院医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霞仙认为,周亮的犯罪虽然没有一个“引爆点”,但仍属于激情犯罪,由于周亮长期负性心理积累所形成的被动攻击型人格,导致心理“大坝”不堪重压,最终在案发当天崩溃,引发犯罪。

  陈霞仙说,周亮受早年家庭生活关系的影响,导致他对家庭的依恋、安全感丧失,逐渐形成仇恨、抱怨、攻击等负性心理。同时,他内向的性格导致敏感多疑,而不愿表露的特性使得所有负面情绪全部累积在心中无法排解。最终对何虹的怨恨的错误归因,让他最终做出如此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 李志宏 通讯员 赵紫剑 潘哲 彭孟强 湘潭报道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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