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爱好玩枪网购7把仿真枪 均具有杀伤力被诉

来源:北京晨报
2011年09月21日03:40

  沈某从小喜欢玩枪,长大后买了仿真枪过瘾,却不想违法犯罪。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沈某非法持有枪支案。

  庭审:枪支当玩具

  今年32岁的沈某,在案发后羁押两个月后取保候审。昨天,在众多家人的陪伴下,沈某来到东城法院受审。沈某是一家企业法人,却有独特的爱好喜欢枪支。“我从小就喜欢玩枪,当作一种玩具。”沈某说,他常购买一些枪支,“没事拿出来在家里玩,从来没拿出去过。” 但沈某公司的一名员工称,沈某曾将一把枪给过他,表示枪坏了,希望他能找人修理一下。

  但沈某玩的枪并非玩具,今年6月,刑警来到沈某家中,询问其是否有不该有的物品。沈某立即明白是自己买的枪有问题,主动向刑警交出了所购买的7把枪状物,经鉴定,都是有杀伤力的枪支。“都是气枪,可以打塑料弹,也有钢珠。”当法官询问沈某是否击发过时,沈某表示在家里的墙上挂上纸靶子,用枪打着玩。

  案发:一年买了7把枪

  对于枪的来历,沈某交待称是通过网上购买的。“有个QQ群,里面的群主卖给我的。”沈某说,从去年4月开始,他从群主手里陆续购买枪支,都是气动击发的手枪。其中既有仿中国92式手枪,也有经典的德国P08仿真枪。这些枪价值不菲,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沈某前前后后,花在买枪上面的钱,共计18100元。

  在刑警起获的涉案物品中,除了7把枪,还有大量子弹以及瞄准镜等配件。沈某表示,除了一次买枪是面交外,其余都是通过网上交易。沈某也是因此被警方发现,警方在侦办一起案件时,得知沈某从物流公司数次邮寄枪支的线索,随后顺藤摸瓜,将沈某抓获。

  量刑:7气枪属情节严重

  公诉人认为,沈某非法持有的气枪已达7支,符合法律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但他认罪态度好,具有从轻情节。

  沈某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在得知沈某违法后,他的家人都很重视,全家对他进行教育。”辩护人希望能够对沈某予以从轻处理,沈某准备了书面意见,恳求法院给他一次机会。庭审结束后,沈某立即离去。法官将择日宣判。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责任编辑:UN025)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