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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民居水费5.5元每吨 捆绑卫生费致高水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9月22日00:28
漫画:王云涛 

  番禺沙头街汀根村、小平村、大平村等民居天价水费5.5元/吨!

  租户大呼“伤不起”,村委称捆绑卫生费致高水价

  阳光社区记者 辛捷恺

  “市区普通民居的水费都是每吨2元左右,番禺汀根村的水费却近6元/吨,高出足足两倍!”近日有租客向阳光社区报料,称番禺沙头街汀根村、小平村、大平村等多条村的出现高水价,租客大呼“伤不起”。汀根村村委表示,将外来人口卫生综合管理费并入水费,因此产生5.5元/吨的水价,并从上月起进入试行阶段。

  【记者调查】

  多数租户水费翻倍

  昨日上午十时许,新快报阳光社区记者联同南方电视台“今日最新闻”记者,来到位于番禺区沙头街的汀根村。调查发现,村内及周围密布着各种中小型工厂,工厂的员工则分批租住在周边的村屋。在宇仁大街上,记者随机走进了一家门口贴有“单房出租”字样的村屋。当得知记者要租房时,屋主朱阿姨除了向记者透露房屋的价钱外,对水费也是特别地提醒了一句,“靓仔,这里水费6块钱一度(吨)”。

  屋主带记者查看出租屋情况,约10平方米的单间有独立卫生间,且每个单间的水表都是独立的。在出租屋一楼两边的墙上,横七竖八地安着十来个水表。“我这栋5层楼的房子,大概有20多个单间,水表都是独立核算的。”朱阿姨说,从上个月开始,村委就决定将水费单价调整到六块钱。

  朱阿姨向记者分别展示了7月和8月的水费单,记者看到,两月相差无几的用水量,8月水费却翻倍增多,“7月用了135度,也就三百元,8月才用了120度,则要交六百多元”。朱阿姨透露,村委决定将卫生费并入水费一起收,所以才会出现高水价。朱阿姨认为,“这个收费本身就不合理不合法,而且还增加了居民的负担,希望政府关注这件事。”

  【租户不满】

  捆绑收费后仍多交30元

  莫小姐在广州老城区上班,她一家三口自去年起租住在汀根村,一个月用水约15吨,水费只是30元左右。但从上月起,她在同等用水量的情况下要多交60元水费。对于月收入只有一两千元的她来说,对生活也造成了影响。莫小姐说:“村委的解释是把卫生费并入水费一起核算,但按原本每人每月10元的卫生费算,我们家还是多交了30元。我觉得这样不合理。”

  在番禺打工的小赵表示,高水价不只在汀根村,周边的小平村、大平村等,都在按这个标准收费。“工友们对此意见很大,但为了上下班方便只能租这边,也不可能跟村委和村民对着干。”小赵说,“为了省点支出,只能少用点水,变相环保吧”。独居的打工仔小李则表示,他每月的用水也就2吨左右,交近6元/吨的“卫生费并水费”,与交原本10元/人卫生费没多大区别。

  【村民反映】

  租户欠缴卫生费 分薄村民红利

  在记者采访租户时,几位本地村民也围上来发表意见。村民梁伯表示,村里每年花费好几十万元用于垃圾处理,即是直接把村里的分红耗费在公共管理上。“外来工住在村里,不能不支付任何管理费用。”梁伯说,“大家同住一条村应该互相体谅,村里的基础建设和管理的费用大家分摊一点。”

  另一村民则表示,如果外来的租户不愿意甚至长期不交卫生费,这笔庞大的费用就要在红利中支出。“一个大蛋糕被分出一块做卫生工作了,村民应有的年终分红就会减少。”该村民说,“村民们都愿意交卫生费,为什么就不能让外来人员也交上这笔费用,共同分担呢?”

  村委回应

  5.5元/吨=2元水费+3.5元管理费

  对此,汀根村村委副书记梁健强表示,新水费标准只实行了一个月,正在试行阶段,不是最终定案。他解释道,水费实际是5.5元/吨,单位水价为2元,另外3.5元为外来人口卫生综合管理费,两个项目加起来成为5.5元/吨的水费收取方案。梁书记表示,实行该收费标准是有“苦衷”,“自广州市不允许收取卫生费后,很多外来租户就不愿交卫生费,村镇管理却需要很多经费。”

  据介绍,汀根村常住人口三千多人,加上外来人口约七千人,共1万人左右。每年在卫生、清洁、路灯、维修、安保等方面,都要投入费用超过100万元。这些都是卫生综合管理费的出处,属于整个村的公共开支。“自从取消了上街收取综合管理费后,村管理出现了种种问题,因此村委经研究决定在8月起试行新的水费标准。”村委负责人说。

  梁书记向记者展示了《外来人口卫生综合管理费介入水费收取办法》,并介绍道:“在《办法》实施前已有两个月的公示,并由村委工作人员上门派发、宣传。”记者看到,《办法》中对水费的收取方式为:本村自住居民按2元/吨收取,整栋出租的按5.5元/吨收取。梁书记表示,即使采取了这种收费标准,村委每年还要额外支出费用,用于村的综合管理,多收取的费用根本不够日常的综合管理支出。

  律师说法

  “没经物价局审批就是违法”

  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勇表示,水费这种属于政府的事务性收费,每项收费都应该通过物价局审批为准。在收费过程中,收费方必须提供收费依据及收费明细,且这些依据都必须经过物价局核实,才可进行收费。如果物价局没有审批通过,收费单位只是在物价局进行备案,尚未通过审批的情况下,增加任何收费都是不合法的。

  记者手记

  用水越多,卫生费越高

  记者辛捷恺

  其实这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题,村委把一个10元/月的固定标准,变成了一个变量标准,是否合法暂且不说,卫生费捆绑在水费,用水越多,缴交的卫生费越高,这无疑加重了辖区内租户的生活成本。另外,从合法性的角度出发,村委作为一个基层行政单位,在订立任何收费标准时,都应该到物价局报批,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行收费,而不是用“试行”的方式收取费用。

  记者詹媛

  包含其他费用的高价水费,其实是不合理的。村委表现得很无奈,但其实可以通过正规合理的方式去处理卫生费问题。比如住宅小区设有管理费,村能否借鉴呢?另外,作为上级政府,能否考虑在这方面提供相应补贴,或让这些收费正规化,而不是并入水费去收取。无论如何村委的处理都不应该这么儿戏,任何收费都要有根据。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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