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碰瓷”已不是新鲜事,但(福建)长乐男子陈某“碰瓷”后,竟拿着断裂的猪骨头充当人骨进行拍片,得出骨折结果,然后进行敲诈勒索,而且还屡屡得逞。21日,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已取保候审。
去年12月31日,陈某在二环路黎明加油站门口故意与一辆正在行驶的小车后轮轻轻接触,然后倒地大声喊叫。小车司机立即下车查看,陈某一个劲地叫疼,并称右脚拇指被碾伤了,要求小车司机送他去医院拍片。司机把陈某送到医院后,拍片结果果然是骨折,经过协商司机赔了陈某4600元。今年1月4日,陈某又以同样手段,在仓山区下藤路制造了一起“碰瓷”事件,得手2700元。
事件引起了台江警方的注意。上海派出所民警经调查发现,陈某从去年2月起就频频在闹市以脚拇指被车后轮碾得骨折为由,敲诈勒索近万元。今年3月,台江警方将陈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上海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