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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版“郭美美”回应质疑 称圈地万亩是合法所得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9月22日14:25
郭乐平在法庭上(设计图)。制图/王云涛
郭乐平在法庭上(设计图)。制图/王云涛

  男版“郭美美”追踪 20年上缴善款不幸为零 “我是国企不是慈善机构”

  ■新快报记者 付玉良

  男版“郭美美”事件又起波澜。昨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理事、清远发展部主任郭乐平,将南方网和大洋网一起告上法庭,称这两个网站刊登网民转载的网帖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对方删除网帖、赔礼道歉,并各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针对此前网友的质疑,郭乐平也全部予以否认。

  今年8月中旬,南方网和大洋网先后刊登了网友转自天涯论坛的帖子,该帖曝光了郭乐平通过每年上交三万元挂靠宋庆龄基金会下属单位的方式,打着慈善名义的旗号,在清远市民安村圈地万亩获取暴利,并质疑郭乐平行贿村干部,伪造他人签名等情况,网帖还附上了大量文件图片佐证。

  针对网帖曝光内容,新快报迅速介入采访调查,郭乐平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表示,“我不是郭美美,我是郭乐平。我会对这件事追踪到底,这件事不只是损害了我的名誉,更损害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名誉,我天天告,反正我没事干,我要争取一个合法的理由……”

  昨日,郭乐平一纸诉状将刊登网帖的南方网和大洋网一起告上了法庭,认为网友发帖内容不实,要求两个网站删除网帖、赔礼道歉,并各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

  开庭后,郭乐平针对网帖反映的大部分情况给予了回应。他否认曾经行贿村干部,伪造他人签名,至于“以慈善名义圈地万亩”的质疑,也称是合法所得,更是当庭喊冤“我不是慈善机构,我是国营企业。”

  虽然郭乐平回应了网友的质疑,但很多问题由于没有给出强有力的证据,依然存在不少疑点。

  庭审焦点

  1、司局级干部是真是假?

  网帖曝光了郭乐平的“司局级干部”身份,针对这一情况,郭乐平此前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予以了确认,并提供了一份卫生部保健局的医疗证证明,证实其享受司局级干部待遇。

  但昨日庭审,郭乐平在对其身份进行说明时对此只字未提,只表示是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法人代表,而该发展部属于企业性质。

  2、是否挂靠宋基会?

  按照网帖所指,郭乐平是通过每年上交三万元,挂靠在宋庆龄基金会原下属企业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的。在庭上,被告方南方网律师范小强提供了警方于2004年5月16日对郭乐平做的一份询问笔录。

  该笔录证实郭乐平承认“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是我挂靠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的企业,我每年向该中心上交3万元管理费,该办事处就自负盈亏,资金自筹”。

  意外的是,郭乐平不承认这份证据的合法性,并当庭控诉,该笔录是遭警方刑讯逼供所写,是失实的。更加蹊跷的是,郭乐平此前在接受新快报和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这份笔录是假的,不清楚来源,上面那段文字应该是他在笔录上签字后,警方加上去的。

  针对郭乐平的控诉,记者昨日电话连线了当时给郭做笔录的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经侦大队,该队曹队长对此予以了否认。他表示:“我们绝对没有刑讯逼供,(他)讲话要有证据!我也可以介绍当时办案的人给你采访核实。”

  3、是否行贿村干部?

  对于网友反映其行贿民安村干部温钊林的情况,郭乐平也予以了否认,并表示温钊林后来承认,实际情况是拿了其26000元转借给民安村干部。

  但对于郭乐平的这一说法,范小强表示郭乐平出示的证据与其行贿行为没有关联性,不足以作为证实其未行贿的证据。范小强随后出示了一份刑事判决书,上面清楚显示郭乐平曾于2003年9月在办理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向民安村原支书温钊林行贿2万元,温钊林还因此获刑3年。

  4、是否私刻公章?

  庭上辩论的另外一个焦点在于,郭乐平到底有没有私刻公章。据郭乐平辩述,他根本没有私刻过公章,证据已经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有鉴定中心两份鉴定书为证。郭乐平质疑,“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为由立案,最后又由公安机关强迫双方‘私了’。如果涉嫌经济犯罪,为什么没有移送法院判刑呢?”

  对于郭乐平的辩述,范小强认为他在偷换概念。范小强认为警方虽然以“职务侵占”立案,最终检察院也确实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这并不代表郭乐平没有私刻公章,因为检察院撤销起诉的原因有很多种。

  范小强提供的一份刑事鉴定书显示,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该案时,曾将郭乐平在办理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时所提供的文件送检,结果证实公章是伪造的。

  对于郭乐平提供的鉴定证明,范小强认为:“那个是宋庆龄基金会人事保卫部委托鉴定的,是郭乐平的单位,不应采信。”此外,记者了解到,宋庆龄基金会人事保卫部曾发文给清远市工商局,要求提供郭乐平的犯罪证据原件以进行调查,但这些证据曾被郭乐平借走。

  记者手记

  庭审时,郭乐平对于网帖的质疑大多进行了详细回应,但却对资金上交这一重要方面只字未提。按照宋庆龄基金会章程规定,下属企业上交的资金是该会资金重要来源之一。那么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近20年来,上交过多少善款呢?这才是公众对“男版郭美美”事件如此关心的关键原因。

  但不幸的是,答案是零!

  此前在接受多家媒体记者采访时,郭乐平给出的解释是:“按道理是要交的,但我首先是个企业,只有赚取了利润,把债还清才有钱上交。”在庭审时,郭乐平也多次重申:“我不是慈善机构,我是国营企业。”

  郭乐平近年来有据可查的收入就高达6000多万,其中不少是打白条拿来的,而且账目居然由民安村代管,至今未还。这竟是堂堂一个国企的行为,很难理解是怎么入账的。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些钱很有可能被装进了某个或者某些人的口袋!

  退一步说,既然是企业,而且是国营的,但一个20年赚不到钱,一直在欠债的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么?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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