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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块金”案波澜再起 28岁女经理被控诈骗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9月23日05:56

  新快报见习记者 刘倩

  短短4年里狂骗978人,席卷近1.5亿元巨款,广州市“大块金”案曾引起高度关注(本报曾做报道),昨日该案再起波澜,新增一被告黄玉婷在广州中院过堂,黄玉婷被控曾参与“大块金”案,从中集资诈骗449万。

  28岁女经理被控诈骗449万

  黄玉婷,28岁,江西人,曾为广东大块金公司(下称大块金公司)市场一部的业务经理。2008年离开大块金公司后,找到了新的工作。有了新工作的黄玉婷本以为“大块金案”已成历史,殊不知时隔三年后,她还是难逃法网。

  据公诉人指控,黄玉婷曾参与涉嫌诈骗989人、非法集资14773.6万元的“大块金”案,与黄玉婷有直接联系的受害人就有12人,黄从中非法集资449万元。而这449万元除用于大块金公司的开支外,其余资金全部通过提现或转账的方式被黄玉婷与其余13人占为己有。

  辩方律师认为定罪有待商榷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黄玉婷表示不理解,称“指控与我相关的12名客户中,有2人根本没听过,3人是同事离职后遗留的客户,受害者中的周莉自己也拉客户和我分成,其余6人中一部分也是周莉介绍过来的。”

  黄玉婷的辩护律师也称,黄玉婷只是大块金公司市场一部的业务经理,分成额度由黄玉婷的上级掌握,黄玉婷仅是公司命令的执行者,所谓集资诈骗罪名有待商榷。公诉人对此没有回应,只是坚持对黄玉婷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案件回放

  4年疯狂骗财近1.5亿

  2004年12月,广州大块金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下称广州大块金),该公司只有黄金投资咨询资格,并无实体经营,且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却以代理黄金投资和黄金理财的名义,诱骗客户投资。

  2006年12月27日,由黄镇金、马天保等人在广州大块金原地址成立广东大块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诱骗更多客户投资,2007年2月,黄镇金等人用骗得的部分赃款投资成立内蒙古汇鑫公司,并要求客户将投资合同全部转到内蒙古汇鑫公司。

  2008年12月18日,广东大块金公司和内蒙古汇鑫公司位于广州市的所有办公场所停业,公司人员全部逃匿。此案致使989人受骗,涉案金额14773.6万元。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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