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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供销社卖918m²土地 被主任妻子83万拍下

来源:华商网
2011年09月23日09:17
汉阴县城关供销社拍卖的就是这片地方
汉阴县城关供销社拍卖的就是这片地方


  供销社委托国土部门拍卖土地,但最后竞买成功者竟是供销社主任的妻子。面对群众的议论,汉阴县国土局有关人士表示,夫妻关系不影响拍卖的公正。

  “夫妻关系不影响拍卖”

  据了解,今年7月底,汉阴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称受汉阴县城关供销社委托,经汉阴县政府批准,公开挂牌出让汉阴县城关供销社位于汉阴县北城街117号(李家台)部分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据了解,该地块面积为918.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70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8月9日下午,在汉阴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的拍卖会上,这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最终以83万元被汉阴县居民闫某竞得。闫某是该县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她丈夫正是这宗拍卖土地的所有方——汉阴县城关供销社主任晏某。

  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汉阴县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副主任、该宗土地的拍卖师姚荣超说,当时一共有4个人报名竞拍,现场竞拍时一人有急事退出。起拍价为70万元,一共叫价13次,每次一万元递增。姚荣超表示,闫某确是委托方城关供销社主任晏某的妻子,这个不影响拍卖的公开、公正,只要是自然人且无犯罪记录都可以竞拍。

  供销社主任原本想自己参加

  据了解,闫某目前已按规定缴纳了拍卖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这宗成功拍卖的土地,目前在当地和网上引起各种议论。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按目前汉阴县商品房每平方米3500元的价格来讲,这块地的拍卖成交价格至少应该在百万元以上。

  拍卖师姚荣超表示,这块地相对于县城南岸的新区,价格还是偏低了一点,但导致价格低的原因是竞拍人必须满足委托方三项要求并签订协议。“本来我准备去参加竞拍,就是担心会有人议论,所以才让我妻子去了。”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汉阴县城关供销社主任晏某表示,土地拍卖是委托国土局进行的,而且在国土局发布的《拍卖公告》中也明确: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所以他妻子参与竞拍也没什么问题。

  据记者了解,汉阴县城关供销社属于集体企业,而晏主任本人是一名党员。汉阴县政府有关人员介绍,国家对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公务员廉洁从政有明确规定,禁止其配偶、子女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等活动,但是对于集体企业的党员亲属从事商业活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情理上来说,群众会觉得这次拍卖是让自家人捡了便宜”。

  记者另外了解到,《拍卖法》明确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报记者 赵伯平 文/图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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