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 通讯员 李佳)64岁的男子郝大为被控使用虚假的身份和批文,诈骗中国国土资源报社350万元。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指控,2001年6月至12月,郝大为使用虚假的身份材料和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以帮助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办理海淀区东北旺乡唐家岭村集体土地开发项目在北京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为名,以北京市海淀区邦利电子科技公司的名义与该报社签订《合作协议书》,并以支付立项手续费为名,骗取该报社350万元。案发后,郝大为退还人民币19万元。
“我不承认。”郝大为认为自己并没有诈骗,而且也没有使用虚假身份。原本他自己所在的单位准备承揽土地项目,但由于最后没有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其便想自己找合作伙伴承揽下来。于是,他找到了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并与之签订了合同,由其本人负责办理立项手续,由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出资500万元打通关系。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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