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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退票费标准降低 代售点暂时将不受理退票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9月26日07:29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佳焰)  昨日零时起,全国铁路部门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这意味着旅客每100元面额的火车票在退票时可节省15元的退票费。

  目前,退票只能到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代售点还不能提供退票业务。

  昨日下午5点多,记者来到火车东站退票窗口看到,旅客办理退票较为顺畅,一般5分钟内即可办完手续。

  “我这周有事过来广州,本来是要坐10月4日的火车回汕头的,突然有事回不去了,所以今天抽空跑过来赶紧退票,我之前知道要降价,但不知道是今天,真的太幸运了!”来自汕头的邓阿姨高兴地说,她本来要乘坐10月4日15:55的T8357次列车回老家,硬卧下铺的票全价为168元,如果按之前20%计收退票手续费,约为34元,现在只需收9元,节省了25元。

  而昨天原本打算乘坐火车去河南的旅客秦小姐也对火车票退票费全面下调表示满意,称省钱不少,“我是今天早上看新闻才知道的,我的票是195元,原本退要39元,现在只要10块钱就行了,省了近30元,挺不错!”

  记者获悉,此次火车退票费调整,是14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铁路部门规定,办理退票手续需要在列车开车前,如遇到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两小时内办理退票。团体旅客则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而购买动车票的旅客,退票时也要携带购票时的有效证件前往退票;网上购票的旅客则需比开车时间提前两个小时退票。

  另外,购买动车票的旅客,退票时也要携带购票时的有效证件前往退票,网上购票的旅客,需比开车时间提前两个小时退票,改签后的火车票不退不换。 作者:熊佳焰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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