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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实习意外身亡 父母不满赔款睡校门口

来源:亚心网
2011年09月26日09:14
  亚心网讯 (记者 夏莉涓 实习生 张莹莹) 9月25日14时许,天空突然刮起大风,只是一小会,肖宝枝铺在校园门口路上的被褥就落了一层黑灰。他掸了掸被子上的灰尘,紧了紧衣服,又窝回了被子里,“儿子没了,学校不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就不走了。”到9月25日为止,他和妻子已经在学校门口住了5天了。

  肖宝枝是陕西洋县的农民,21岁的肖磊是家中独子,曾就读于乌市职业大学应用工程学院。6月6日21时45分许,肖磊骑摩托车时发生交通意外,因伤势过重,6月10日抢救无效离世。

  6月10日,肖宝枝和老伴张清娥还有十多位亲戚赶到了新疆。“他6月2号还给家里打过电话,说月底回来帮着家里盖房子。结果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提起儿子,肖宝枝眼眶泛红。儿子没了,肖宝枝认为学校要负责。可他与学校领导多次协商后,未达成满意的结果。

  “学校说一次性补偿15万,但我想让学校再负责一下来回路费和亲友的误工费,希望他们能给19万,但他们不同意。”肖宝枝说,他们来到新疆后,衣食住行一直由学校安排,但近日学校明确表示不再负责,他们才在校门口住下。

  为了取暖,肖宝枝夫妇一直半坐在被子里。身边的布袋里,放着水和馕。面对来往学生的眼神,肖宝枝偶尔会小声地喊:“还我儿子。”

  对此,乌市职业大学副校长杨树新表示,肖磊因为未戴头盔且无证驾驶摩托车才导致意外发生,属于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校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校才会酌情考虑给予肖磊家人适当的帮助。”杨树新说,出于人性化考虑,学校在教职工内发动了捐款,愿意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经济补偿。

  随后,杨树新提供了一份由和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由肖磊本人负全责。

  “学校能做的都做了,但是家属仍不愿意接受。”杨树新说,肖磊的父母目前在学校门前打地铺,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我们准备通过司法途径与他们交涉”。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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