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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郎溪房管局收取违规评估费百万 纪检已立案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齐晶晶 常国水
2011年09月26日13:58
  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强制收取新建商品房评估费。宣城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

  下一步由调查组依法处理,违规收费能退还的将一律退还。郎溪县审计局相关负责人

  我来这个部门才一年多的时间,对有些事也不清楚。郎溪县房管局局长花俊

  近日,有读者向记者爆料,郎溪县房管局一年来向购买新房的居民收取数额不等的“评估费”。9月22日,当地物价部门称房管局收取的评估费是违规收费,而当地审计部门调查发现房管局违规收费一年多,敛财至少百万。目前,该县有关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购房者:房管局要我交评估费

  今年上半年,郎溪县居民华先生在县城某新建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5月份,华先生去银行办理贷款,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要到县房管局缴纳新房评估费。5月6日,他到县房管局服务大厅交了评估费,一共是1180元。

  华先生交了费也不见有人去新房评估,也没有拿到评估报告,他觉得很奇怪,在一次与朋友聊天中,朋友告诉他新房不需要评估,更不用交评估费。到这个时候,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钱交得“稀里糊涂”。

  华先生回忆说,当时去服务大厅交费时,前去交评估费的人络绎不绝。“听说在县城买新房都要去交评估费。” 9月22日,记者也调查了郎溪县多位购房居民,他们都去交了评估费,少则几百元,多的有一两千元。意识到不对劲后,华先生向当地及上级物价部门反映,得知房管局果然是违规收费。

  物价局:新房收评估费是违规

  9月22日,郎溪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现行的价格政策,新建商品房交易,房地产管理部门除了应收取转让方转让手续费和房产测绘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位负责人还说,就算是房产评估,实行的是谁委托谁付费,“交费跟房管局也没有任何关系。”

  宣城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就此事介绍,“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等已在销售合同、发票中载明,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强制收取新建商品房评估费。”这位负责人说,郎溪县房管局的收费完全是违规收费。

  这位负责人表示,郎溪县审计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此事。

  审计局:收费一年多数额巨大

  9月22日下午,记者从郎溪县审计局了解到,在最近一次的例行审计中,审计局发现了房管局违规收费的问题,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审计,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县房管局从一年前就开始收评估费,所得数额巨大。具体数目该局不愿透露,但是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肯定在百万元以上。

  郎溪县审计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审计报告很快就能出来。对于如何处理,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叫停违规收费,下一步将依法进行。“收的钱能否退还?”该负责人表示,能退还的将一律退还,“毕竟时间有点长了,有些钱也许不好退。不能退的将全部上缴财政,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房管局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这位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物价局、审计局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

  房管局:这个情况“不方便说”

  9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郎溪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花俊,他连称自己在开会,并挂断电话。当晚7时,记者再次联系花俊,他接电话后表示,自己一直在外出差,当天刚回郎溪,对此事不清楚。

  当晚8:30左右,花俊主动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刚刚去了解了情况,并向领导汇报了。“我来这个部门才一年多时间,对有些事也不清楚。但收费已经停了,规范了。”花俊说,现在县纪委的调查组在专门调查此事。

  “一切说法都以调查组说法为准。”记者一再追问,花俊都称“不方便说。”

  22日,记者从县房管局服务大厅了解到,评估费确实已经停收了。

  23日,郎溪县纪委告诉记者,目前案件还在调查阶段,不方便对外透露,调查结果会对外公布。(齐晶晶、常国水)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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