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9日的事发现场一片混乱,肇事的小轿车横扫一条街后扎进水果摊。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 通讯员 白法宣) 今年5月19日中午,男子石英武开车狂奔250米,穿过人群密集的京溪街犀牛路市场路段,连撞行人、车辆、货摊,造成3死7伤。石英武被白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前日该案在白云法院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无逃逸行为最高只能判7年。
“错将油门当刹车所致” 经检察机关查明,2011年5月19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石英武驾驶车牌号为粤AJ×976的本田飞度自动挡小轿车,在白云区京溪街犀牛角村犀牛西路68号对出路段由南往北方向起步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进入犀牛路,先后与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及路边的杂货、水果摊档发生碰撞,造成3死7伤。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石英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表示,事故原因是肇事者石英武“因不熟悉粤AJ×976号自动挡轿车的操控技能,在起步行驶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碰撞到路边物体后,仍没有正确采取刹车措施(将油门当刹车)”,“其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白云检察院认为:石英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前日该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撞人原因成为关注焦点。参加庭审的受害者家属对交通肇事罪的起诉罪名提出质疑,“他(石英武)是有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的工作是帮人开车,不可能连油门和刹车都分不清这样的低级错误。”家属希望警方能在撞人原因上做进一步调查,查清肇事者是否属于故意犯罪。
律师:受害者家属可上诉 胡周雄律师称,依据该案交警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认定,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是合理的,但如果肇事者开车撞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造成3死7伤的严重后果,就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两者量刑有很大差别,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为15年徒刑,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胡周雄称,该案涉及到是否故意犯罪,警方应该进一步调查清楚,而受害者家属如果对起诉或法院将要作出的判决不满,可以上诉。
两种罪名 量刑大不同 交通肇事罪 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因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致3人以上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 量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作者:蔡胜龙 白法宣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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