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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女孩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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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女孩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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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女孩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
中秋节本是团圆欢乐的日子,然而小李和小秦两位花季女孩在“时尚KTV”欢唱后,沿楼道下楼时却意外掉进了近30米深的电梯井里,两人身受重伤,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情过去半个多月了,两名女孩的医药费已达6万元,可“KTV”依然未就两女孩坠电梯井一事给出说法。
两少女意外“坠井”
伤情严重
9月12日中秋午夜时分,外地来哈打工的小秦和小李与朋友来到道里区爱建紫园路的“时尚KTV”唱歌。1小时后,两人唱完KTV从四楼的包房走出,穿过标有“安全出口”的门后,没走几步便感觉脚下一空,顿感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大约2小时后,小秦慢慢苏醒过来,感到全身剧烈的疼痛,她一摸脸发现自己满手全是鲜血,下巴、胳膊等部位均已受伤,左腿完全动弹不得,而躺在身旁的小李,也是浑身是血,还在昏迷中。小秦睁眼一看,看到头上有一个很深的洞,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是从“KTV”四楼的电梯井摔了下来。小秦咬着牙呼喊小李,并用力划开遮挡电梯口的帘布,这才发现是地下停车场。
几分钟后,两人的呼喊声惊醒一名年轻男保安,男保安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不多时,两辆救护车将两名重伤女孩送往市第一医院救治,次日两人脱离生命危险。经诊断:24岁的小秦为左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颌骨骨折、全身多处外伤、牙齿脱落4颗、上下颚均被缝针;19岁的小李为胸椎1至5节骨折、脊椎4至6节骨折、胸腔积液。
“两家庭”讨要说法
至今未果
昨天上午9时,记者在医院看到了两名受伤女孩。正在输液的小秦下颚被纱布紧紧缠绕,面部肿胀;小李浑身都是伤口,由于多处骨折,她躺在床上不敢动。
据介绍,14日,受伤女孩苏醒后,双方家长来到了“时尚KTV”讨说法。他们认为,小秦、小李在“KTV”消费时,商家应对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警示牌或安全防护措施,两名女孩坠井“KTV”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几天后,“时尚KTV”总经理杨宏伟到医院看望伤者后,并约双方家长商讨了赔偿事宜,并表示如果责任在己方,一定会给伤者家属一个满意交代。可是,10多天过去了,商家却表示,现在已经报案到爱建派出所,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截至目前,小秦的医药费已达4万元,小李的也近2万元,这让靠种田为生的两个农村家庭无力承担。
昨天,小秦家属来到爱建路派出所。据所长腾茹清讲,事发后“时尚KTV”到派出所报案,但民警在调查中未发现两名女孩坠井有被人谋害的证据,所以并未立案。就目前情况,当事人应到法院起诉商家,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商家未做“安全防护”
应负全责
昨天,记者来到“时尚KTV”四楼走廊处,看到了这扇贴有“安全出口”的铁门,此时不仅大门紧锁,还有“防火防烟 请保持防火门常闭”、“此通道为紧急通道口 非紧急情况禁止通行”等字样的提示。据“时尚KTV”总经理杨宏伟讲,女孩坠落的电梯井设在四楼“安全出口”外,而“安全出口”是该店的应急通道,应保持通畅,出了“安全出口”便不是本店区域,出现事故不应由本店担责。目前,警方未给出最终调查结果,要求该店赔偿没有依据,如果两女孩有异议,可走法律诉讼程序。
针对此事,黑龙江省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启凡认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时尚KTV”在对两名女顾客提供服务时,应在四楼“安全出口”处设立明确的警示,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否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两位女孩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责任编辑:UN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