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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拆迁两人被砍伤 官员称开了大会就可以强拆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9月29日07:22
图为拆迁现场。
图为拆迁现场。

  本报记者范传贵 《法治周末》记者谢台选

  9月27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的天气灰蒙蒙的。随着“轰隆隆”的声音响起,一架飞机从头顶掠过。端坐在屋顶上的李某等人并没有看飞机,他们的眼睛紧紧地锁定住了楼下平地上的一群穿“制服”的人。

  当记者接到报料赶到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时,强拆事件已经发生,两人因此受伤。

  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强拆的背景下,强拆行为为何在联丰村露头?当地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人员进行强拆,这是村民自治。”

  记者采访了解到,所谓的“村民自治”,已经成为宁波不少农村拆迁的“潜规则”。

  拆迁现场剑拔弩张

  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在一排民房的屋顶上,坐着四男三女,身边放置了几个煤气罐、几个烟花爆竹,屋脊上还有十几个啤酒瓶。房前空地上,几十名戴着印有“警察”字样头盔的人,身穿迷彩服,有的手上还拿着警棍和盾牌。

  记者了解到,联丰村被规划进了“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机场路南延工程”项目,有100多户的村民被划入拆迁范围。眼前坐在屋顶上的,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记者在现场听到村民对此次拆迁的一些说法:

  “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说拆迁就拆迁。字也没签,钱也没拿到”。

  “赔偿方案远远低于同路段其他村,我们要求账目公开”。

  “如果是国家要求拆迁,我们老百姓不拆,肯定是我们老百姓不好。但是,这些来拆迁的是些什么人?都是镇上的保安。拆迁也是村委会决定。”

  据村民反映,在记者来之前,这里刚刚起了一次冲突。“他们(拆迁人员)要冲进去,里面的人不让进来,用菜刀砍伤了两个人。”有村民说。

  就在记者采访时,屋顶上又多了3名男子,他们扛着一个油桶,用漏斗把汽油状的液体倒入啤酒瓶里。

  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前方一阵骚乱,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有人从屋顶上掉下来了!”空地上的十几名拆迁人员立马冲至屋前。就在此时,屋顶上的人纷纷拿起瓦片砸向拆迁人员,幸未有人受伤。双方继续僵持。

  在村民家里,记者还看到了一封写有“经村二委会商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对你们的房屋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的通知,上面盖着“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村民自治”成理由

  离开现场后,记者来到石碶街道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分管城建工作的周副镇长告诉记者:“今天还没拆就已经起冲突了。那个区域有几户人家本来就是违章建筑。”

  据周副镇长介绍,此次拆迁的主体是联丰村,不是街道。由于村里去拆,没有那么强的力量,街道就配了城管大队的人员,他们是去维持秩序的,但后来起了冲突。村民情绪激动,拿了煤气罐、自制燃烧瓶、瓦片,城管队员一过去,他们就砸,两名工作人员在跟村民沟通时被砍伤了。

  “村里可以自己组织拆迁?”记者问。

  周副镇长回答说:“村民自治是可以的,这个是拆违章建筑。”

  “他们违章在哪里?”记者问。

  “就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是私自搭建。搭建起来也有五六年了。”

  “当时怎么没有去制止?”

  “这个我倒是不清楚。”周副镇长说。

  “村民自治就可以实施强拆?”记者问。

  周副镇长说,这个是村里自己要求拆迁的,街道是作为支持,当时还开了一个协调会。协调会上,镇里的主要领导都参加了。

  周副镇长说,村里面也好,街道也好,这是一个共同的政府部门。机场路南延涉及很多个乡镇,征地拆迁由各乡镇自己组织实施。拆迁政策是由街道统筹,具体的补偿和拆迁是村里实施。

  联丰村村支书陈某告诉记者,只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就可以拆迁。

  当记者问及行政强拆应向法院申请时,周副镇长和陈某表示,“法院不可能接手”,“只是理论上可以”。

  如果出了事情怎么办?陈某表示,村里组织拆迁就由村里负责,出了事情也没办法,“大不了我这个村支书不当了”。

  事后,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石碶街道“都是村里的人去强拆”。这俨然已是一个“潜规则”。

  就此事,浙江省城管局一名官员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拆迁和依法拆违的力度日渐增大。但近年来,拆迁以及拆违引发的社会问题值得深思。今年以来,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并多次下发紧急通知,强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具有执法权,哪怕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强拆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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