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利雅得9月28日电 (记者 王波) 沙特阿拉伯国王阿卜杜拉28日取消了西部城市吉达一家法院对违反驾车禁令的一名沙特女性实行鞭刑的判决。
26日,吉达一家法院判处沙伊玛鞭刑10下,原因是今年7月沙伊玛违反女性驾车禁令开车上路。这一判决是在阿卜杜拉宣布沙特妇女开始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后的第二天公布的。
获得选举权的沙特妇女行动自由仍还受到限制。沙特宗教当局规定,妇女外出必须由家中男性陪同;同时,禁止女性驾车。
但自今年6月起,沙特已有数十名女性高调驾车上路,向王室和宗教当局施压,争取解除妇女驾车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