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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冒充“本山传媒”专骗熟人加盟 敛财36万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2011年10月01日10:18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以加盟“刘老根大舞台”为名,大肆宣传,借着“本山传媒”的名气行骗,一旦有人要加盟,便收取加盟费,两男子诈骗36万元。案发后马某被判刑12年,王某潜逃。9月26日,经警方耐心规劝,逃亡3年的王某从长春市来到齐齐哈尔投案自首。

  2008年5月19日,市民刘某来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他在做生意时结识了马某、王某,3人成了朋友。2008年年初,马某找到刘某,让其投资入股加盟“刘老根大舞台”。交谈中,马某掏出一张名片,上面印有“刘老根大舞台副总裁徐某”的名字及其沈阳的手机号码。

  不久,马某拿出加盟协议,看到协议上盖有“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公章,刘某放心了。2008年4月16日,刘某与马某签订了合作协议,先后分三次付给马某合作款项共计15万元。此后,马某便没了消息。

  经调查得知,马某曾在齐齐哈尔市某艺术团体工作,后停薪留职。2002年,他开始在二手手机市场做生意。经查,警方发现被骗的不仅是刘某一人,在他之前,已经有多人被骗,均为马某的好朋友,诈骗手段如出一辙。2008年6月29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王某在逃。马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马某交代,他做手机生意赔了200多万,无力偿还。2007年12月,他想到了利用加盟“刘老根大舞台”行骗的歪主意。他联系办假证的小贩,伪造了“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公章、冒充签字,让王某冒充“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经理,用私刻的公章与多名受害人签订虚假的投资合作协议,骗取受害人共36万元。案发后,马某被依法判刑12年,王某潜逃在外被网上通缉。

  当获悉王某的情况后,齐市铁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先后两次去长春,对王某的家属进行规劝,王某的家属被民警的真诚所打动,表示一定要协助公安机关规劝王某投案自首。9月2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妻子的陪同下,从长春来到齐市铁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结束了三年的逃亡生涯。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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