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北京市质监局即日起到10月29日,对起草的地方标准《旅游客运服务规范》上网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意见稿提出,旅游客车司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同时,连续行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
疲劳驾驶最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征集意见稿要求旅游客运司机连续行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而单日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旅游客运企业应配备2名营运驾驶员。
同时还要求,旅游客车司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无法定禁止录用的信息记录,不应向乘客索要物品、小费等。
承担重大服务活动的驾驶员还得违法积分在6分以内,无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
征求意见稿对营运车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营运客车上要配置行驶记录仪、远程定位监控设备,并保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从事未成年人通勤班车业务的营运客车坐椅应全部安装安全带。
旅游客运企业也应建立远程定位监控平台。
此外,营运客车车身不张贴设置商业性广告。对于常见的“一日游”包车业务,应使用相关部门推荐的规范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