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旅游客车司机需京籍 连续行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

来源:新京报 作者:廖爱玲
2011年10月02日05:04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北京市质监局即日起到10月29日,对起草的地方标准《旅游客运服务规范》上网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意见稿提出,旅游客车司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同时,连续行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

  疲劳驾驶最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征集意见稿要求旅游客运司机连续行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而单日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旅游客运企业应配备2名营运驾驶员。

  同时还要求,旅游客车司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无法定禁止录用的信息记录,不应向乘客索要物品、小费等。

  承担重大服务活动的驾驶员还得违法积分在6分以内,无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

  征求意见稿对营运车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营运客车上要配置行驶记录仪、远程定位监控设备,并保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从事未成年人通勤班车业务的营运客车坐椅应全部安装安全带。

  旅游客运企业也应建立远程定位监控平台。

  此外,营运客车车身不张贴设置商业性广告。对于常见的“一日游”包车业务,应使用相关部门推荐的规范合同文本。

(责任编辑:UN602)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