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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低保边缘对象可领价格补贴 城市多农村50元

来源:海力网-半岛晨报
2011年10月03日01:00

  我省低保边缘对象可领价格补贴

  城市不低于150元 农村不低于100元 困难群众临时补贴近日发放

  晨报讯(记者朱勤) 记者10月2日从(辽宁)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省决定继续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补贴,并首次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关于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要求,按城市低保边缘对象不低于150元、农村低保边缘对象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这是我省建立低保边缘户制度以来,首次对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给予现金救助。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分别于4月和6月开始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和肉价临时补贴到期后,将继续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肉价临时补贴至2011年12月。继续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和肉价临时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2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

  据了解,我省财政部门及时追加预算支出,积极筹措落实资金,省财政厅已将4000万元补助资金下拨各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补贴近日即可发放到位。到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临时补贴将达到8.34亿元。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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