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州10月6日消息(记者王贵山 贵州台罗光富 凌志)2011年9月8日,遵义县警方接到遵义县农林畜牧局移送案件,称遵义县聚益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罗某,向遵义县龙坪、三岔镇种植户销售伪劣辣椒种子,造成200余种植户、500余亩辣椒缺收,经济损失重大。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明,2010年12月份,遵义县三岔镇聚益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罗某,在未取得种子购销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以350元∕公斤的价格从重庆市渝中区刘某处进购了100公斤“小米辣”散装辣椒种子,该批种子系重庆市国国乐食品厂2009年8月30日在云南省建水县新时代农产品服务有限公司进购后用剩下的。罗某进购“小米辣”种子后,因担心农户不种“小米辣”,就将“小米辣”更名为“玲珑白玉”,由三岔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某将辣椒种分别分发到六个育苗点育苗,并按每亩80元销售给种植户种植(种植面积达四百七十余亩,销售金额37000余元)。
到辣椒收获的季节,由于此辣椒种大面积缺收,引起了当地老百姓的注意,长势良好的辣椒苗,就是不接辣椒,群众经过总结,得出是种子出了问题,才向农业部门报案。
2011年8月29日,遵义县农林畜牧局聘请专家组对该品种辣椒进行鉴定,得出结论为:1、该批“玲珑白玉”种子纯度达不到国家标准(GB16715.3-1999);2、今年持续高温干旱气候和该品种不耐高温是导致开花少,挂果少、落花落果的主要原因。3、该品种耐高温能力差、抗病性弱。2011年9月14日,经专家组对“玲珑白玉”田间测产验收鉴定:罗某销售的“玲珑白玉”种子的平均亩产鲜椒179.1公斤,对照样本的折合亩产鲜椒应为745.4公斤,种植该品种辣椒的种植户经济损失重大。
遵交县警方接到农业局移送的案件后,通过走访群众,调查相关证据,根据专家组的鉴定结论,认定罗某和刘某的行为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男、40岁、遵义县三岔镇红光村人)、刘太国(男、54岁、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人)因已日被遵义县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王贵山 贵州台罗光富 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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