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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开发票成餐饮业潜规则 一张发票玩出多少花样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07日11:32
  中广网北京10月7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消费了索要发票,本应是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开发票已经成餐饮行业的“潜规则”,在消费旺季的黄金周更是甚嚣尘上。抹零头、赠礼品成了商家的诱饵迫使消费者不要发票,或者干脆就是不给开,说“没有发票”。然而,谁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又有什么“重板子”来打掉这个潜规则?

  走出北京华熙乐茂商城,消费者张先生原本悠闲的脸上有一些苦闷,因为在地下一层某饭店吃饭,商家拒绝开发票。整个国庆节期间,这是他遇到的第6次不开发票的情况了。

  张先生:你要发票,他就会推说发票机坏了,让你改天再来。有时候他会提出来给你赠一桶饮料,也就只能这样了,即使你不要这些东西,发票也不给你开。

  张先生说,他去任何一家饭店吃饭,从没有遇到商家主动开具发票的情况。甚至有商家用自己理解的《发票管理办法》来解释说,法律规定“应当”开具发票,但不是“必须”开具来打障眼法。对此,法律学者郝劲松给出了解读。

  郝劲松:应当实际上就是必须。就像你到饭店吃饭,你“应该”给人钱,饭店人不问我要钱,我就可以不给你吗?我对这个发条的理解是,只要你消费了,不管消费者要不要都应该主动开具发票。哪怕消费者拿到发票把它扔掉,那也是消费者的权利。

  也有消费者认为,自己并不报销,要发票不如让商家把零头抹掉或者打个折的效果更能立竿见影。然而,在法律学者郝劲松看来,发票不仅仅是报销凭证,更是自己与商家合同关系的证明,等于为自身健康买了张保险。

  郝劲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文规定,你在吃饭时因为不卫生,当时可能没事,但是回去后会闹肚子会引起身体不适。如果你没有发票,将来一旦食物出现问题,你举证就会很困难,商家可能会抵赖,你无法证明你在消费过。

  那么,商家为何万般阻挠想尽办法不开发票呢?究其原因,就是逃税。经济学家、中国之声特别观察员马光远分析,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各个地方按照税额的5.5来征收,如果饭店不开发票所逃的税就是消费额的5.5%。

  马光远:一些小的饭店,按照目前的情况基本实行核定制,每年规定一定的额度给它定额发票。这个定额发票一旦用完的话,意味着它的营业额超过以前核定的营业额标准,这个发票用完的话就要税务部门去购买发票,购买发票就要交税。

  对于餐饮行业不开发票的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说普遍存在。如果商家不开发票,消费者是否可以拒绝付款呢?

  任静: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应该是可以的,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出具发票,他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也有权为他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但是在现场可能出产生比较大纠纷。从理性消费角度,现场就可以进行投诉,比如拨打工商电话、税务电话和消费者组织的电话,现场能够解决是最好的。

  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是12315,不过,税务方面的投诉电话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法律学者郝劲松给消费者提出一个建议:

  郝劲松:现在不是没有发票嘛,可以给我写个白条。某某饭店欠该顾客发票一张,或者某某饭店因发票用完,特此证明,然后盖公章。拿了这个东西,你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一个税务部门可以处罚他,另一个就是责令他补开发票。因为白条或收据代替开发票的都属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如果说在他拒绝开发票时涉及到偷漏税行为,还要责令他补交税款以及滞纳金和罚款,最高处于1万元以下罚款。

  各路专家的建议是否能让消费者买账,遏制餐饮行业不开发票的“潜规则”需要什么样的根本举措和重拳出击。

  发票是商家财政收支的凭证,也是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在消费者张先生看来,为开发票去税务部门投诉有着无法承担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

  张先生:本来,我这个行为就是给国家填补税收漏洞,我还要开张白条费尽心机地跑到税务局去,我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为什么相关的部门不能我打个电话他来到现场呢,他有责任和义务来监督监管这些商家,难道就是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去监督这些人吗?一个税收政策下,竟然出现这种普遍的逃税行为,也太落后于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了。

  我国餐饮业不开发票而导致逃税的额度,目前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然而,仅刚刚兴起的团购每年由于不开发票,躲过的国家税款就超过5亿元人民币。那么,遏制餐饮行业不开发票的“潜规则”需要什么样的根本举措和重拳出击?经济学家、中国之声特别观察员马光远表示,必须要增加饭店的违法成本。

  马光远:给他处以应纳税额多少倍的,让他感到得不偿失的情况。同时,每年受到3次以上不开发票举报的,应该给他记入一个企业的诚信体系,在相应的银行融资等把他们作为重点监控的对象,每年工商部门再对他的诚信体系进行年检。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他不开税票的收益低于他不开税票的成本的话,就会慢慢杜绝。

  法律学者郝劲松介绍,无论商家以哪种理由拒绝开发票都是违法的,违反了国务院的《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必须要增加消费者举报的途径,将工商、税务等举报电话张贴到显著位置。

  郝劲松:税务部门应该把这个东西统一了,只要消费无论大小都开发票。开了发票后给消费者,消费者有用就保留,没有用就扔掉也可以。如果贯彻到这种程度,商家的习惯就会改变。

  作者:车丽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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